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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体来源:
贫果
2.完整新闻标题:
港提交《国歌法》草案 不尊重中国国歌可判3年
3.完整新闻内文:
香港政府今日将向立法院提交《国歌法》条例草案。此草案规定对不尊重中国国歌的人处
以最高3年徒刑,被认为是箝制香港言论自由。香港民主派政党“香港众志”成员今日在
政府总部外举布条抗议,强调人民有“不歌颂的自由”。
根据香港《国歌法》条例草案,任何人公开或故意篡改国歌,或以歪曲或贬损方式奏唱国
歌,最高可判处3年徒刑外,还可罚款港币5万元(约19.7万元台币)。草案还要求,包括
国际学校在内的所有香港学校的学生都必须学习中国国歌。
香港民主派议员区诺轩指出,香港为国歌法立法,提出的刑罚比中国大陆更为严苛,刑期
更长更严重,强调反对国歌法在港立法。
“香港众志”约7名成员今早兵分两路,早上10时多冲入政府总部外的公民广场,并高举
写着“不歌颂的自由”抗议布条。“香港众志”主席林朗彦批评,《国歌法》箝制言论自
由,认为人民有不说话的权利,“有权对国歌不表肃然态度”,林朗彦斥《国歌法》令人
人自危,要向国家表忠,重申《国歌法》不应刑事化,也不应藉《国歌法》进行洗脑教育
,他们要求政府撤回法案,重新进行公开咨询。(大陆中心/综合外电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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