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
撞到别人爱犬直接丢水沟 女骑士竟说:死狗要放水流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3607615
桃园李姓女子去年6月26日骑机车撞到1只狗,自认牠已死亡
就遵循“死狗放水流”传统,直接丢弃水沟后就离去,
赖姓饲主2天后惊见爱犬遗体漂在水中,
动保处依违反动物保护法将李函送侦办;检方认为,李女行为虽然不当,
但依监视器无法确定狗是被丢进水沟才死亡,侦结不起诉。
桃园市动物保护处指出,李当晚9点多骑机车行经介寿路,
不慎撞到赖姓老翁养的1只混种狗,却没有将牠送医,
反而在尚未确认是否死亡情况下,就直接把狗丢弃在附近的水沟内,
导致牠最终死亡,已违反动保法中,故意伤害动物致动物重要器官功能丧失罪嫌。
检方讯时,李女坦承撞到狗并将牠丢进水沟,但坚决否认故意伤害动物,
辩称说撞到后有位老先生问她为何撞死狗,自己跟对方道歉,
而当下犬只还有呼吸,就表示会将狗送医治疗。
她还说,
但自己把狗抱起时就发现没了呼吸心跳,已经呈现瘫软、完全不动状态,
所以就自行判定已经死亡,加上听闻长辈说“小动物死时要放水流”,
才将犬只丢在水沟,2天后赖翁才惊见爱犬竟死在水沟里。
检方调阅监视器,虽确认李骑车有撞上一个东西,但放大画面检视,
却无法确认当时狗遭撞的状态,所以不能断定李女明知狗仍一息尚存,
仍故意丢近水沟害牠死亡。
加上赖翁也证称,爱犬遭撞时还有呼吸心跳,但因昏迷没有吠叫、喘息,
他就跟李女说还有救,检方认为,显然狗被撞后伤势严重,
李女辩词也非完全不可采信,因此难以确认狗的死亡结果,
和李将牠丢进水沟,彼此有直接因果关系,侦结予以不起诉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