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候选人要缴保证金才能参选?就是怕太多人参选会增加选举成本!
既然救难队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去搜救,如果太多白目登山客爬黑山遇难,那些花费难道
全部纳税人买单?
不爬黑山都可能遇难,更何况爬黑山?
再者,有钱买昂贵的登山装备,难道连保证金也缴不出来吗?
保证金制度,至少可以减少爬黑山的白目登山客。
我认为最低十万,最高100万。
十万保证金适用于海拔1000m以下的,如高雄的寿山。
海拔1001m~1500m,保证金20万。
海拔1501m~2000m,保证金40万。
海拔2001m~2500m,保证金60万。
海拔2501m~3000m,保证金80万。
海拔3001m~3500m,保证金90万。
海拔3501m以上,保证金100万。
一旦遇难,保证金直接充公作为救难队预算。
缴不出保证金,私自溜进山里的白目登山客或山老鼠。抓到直接关十年,不得假释。
林务局或其他公务机关人员(如山地行军之军事单位)不在此限。
大家说好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