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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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完整新闻标题:
男趁面交平板睡进寂寞少年家 因300元遭控性侵判3年2月
3.完整新闻内文:
薪北市1名男子,2016年间因卖平板而结识13岁少年,只见少年Po网写着“寂寞”2字,男
子就冲下新竹陪伴少年,还与少年共枕发生性关系。只是2人发生性行为时遭少年姐姐撞
见,被其姐赶出门。事后男子不爽控告姐弟俩诈欺,姐姐才向检警透露弟弟遭对方性侵。
男子向法官辩称绝没碰其身体,也没性侵,不过姐弟证词一致,法官认定男子犯行明确,
因此依与未满14岁男子性交罪判这名男子3年2个月徒刑。
判决指出,20岁的魏姓男子因卖平板电脑结识13岁少年,2016年间元月相约到新竹县面交
,没想到魏男当晚借口太晚没车回家,便借宿少年家3天2夜,并与少年同房睡觉。未料魏
男夜半图谋不轨,脱掉少年裤子,还对半梦半醒的少年性侵得逞。当时少年姐姐回家,要
看弟弟是否乖乖在家睡觉,结果发现弟弟全身光溜溜的,魏男还不断在弟弟身旁逗弄他,
身旁还有一坨卫生纸,少年姐姐见状大吼要求魏男出去。
少年表示,本来他睡觉有穿内裤,但起来就变成没穿内裤,后来姐姐回家爬上墙看他有无
乖乖睡觉,就发现魏男正在逗弄他的生殖器;姐姐目睹大吼叫魏男“你在干嘛,你停手,
滚出去!”,后来魏男就离去了。
原本少年也不想声张,直到魏男向他们姐弟要求还钱300元,甚至还控告他们诈欺,姐姐
出庭时才跟检警爆出性侵案。检警传唤魏男时他辩辩,他与少年是透过网络结识的,当时
少年留言很寂寞,他从台北去新竹陪少年,还带餐点请他吃,并在他家住了3天2夜,但期
间根本没摸过他身体,也没性骚扰,更别说性侵。而魏男辩护人也辩称,姐弟证词有瑕疵
,若确有其事,为何到双方有金钱纠纷才处理,魏男遭到报复的可能性极高,且少年事后
仍与魏男来往,可证明魏男是无罪的。
法官调查,当时魏男确实与少年同处一室,且少年在法院交互诘问时,就2人发生性行为
的情节,指证历历,前后指述一致。法官认,若不是亲身经历,为何少年都可以清楚多次
描述过程,没有矛盾,认定少年证词可信。
而法官调查时发现,少年姐原遭对方控告诈欺,意外透露弟弟遭性侵,而不是少男主动报
案;加上少年性别取向,且涉及同性的性行为,少年因性向不敢向家人说,甚至在庭讯时
表示忘了,不愿多谈,也向法官表达不到庭,不求偿,只想忘记,可见少男想隐忍,不想
曝光,更没向被告求偿,显见2人无仇恨,也没有渲染诬陷被告,认定少年指证真实性高
。而少年姐姐描述过程证词,与少年相符,认定2人证词可采。
法官认,被告因少年寂寞而从台北到新竹找他,还留宿少年家3天2夜,期间请了少年及姐
姐吃饭206元,也借其姐100元,若只是好心陪伴,为何事后仅因区区的306元,就对姐弟
提告诈欺,显示被告是心思不纯正,否则怎么可能花了3天2夜陪伴一个认识不久的少年,
绝不是单纯陪伴,认定魏男供词是卸责之词,证词不可采,认定被告犯罪事证明确。
法官审酌,被告明知与少男年仅13岁,对男女情欲懵懂,性自主权认知未成熟,竟满足个
人私欲,利用少男寂寞即与他发生性关系,有害少男正常发展,身心受到影响,因此与未
满14岁男子性交罪,判3年2个月。(突发中心杨胜裕/新竹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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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bit.ly/2FDVR29
5.备注:
都性侵别人了...还敢讨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