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岁人妻床战少年被活逮 喊冤被设局
2018-06-21 23:00
〔记者王定传/新北报导〕17岁徐姓少年在餐厅打工时,恋上28彭姓女同事,他明知对方已
婚,丈夫也是同事,却仍与彭女发生性行为,被彭夫发现报警“抓奸在床”。新北地院法官
认为,2人侵害彭夫配偶权,判彭女赔偿丈夫20万,徐的老爸无法证明自己有尽监督之责,
要跟儿子一起赔偿10万元。
据查,17岁的徐男与28岁的彭女、彭女丈夫都是新北市中和区某义式餐厅同事,也因此,徐
男早知彭女已婚,仍与人妻偷情,还在LINE上互传“宝贝”;彭夫察觉怪异按兵不动,去年
3月23日凌晨,确认2人竟在他与妻子的同居处偷情,报警抓奸在床。
法院依通奸罪判彭女3个月徒刑,徐男则被少年法庭谕知应予训诫,并予以假日生活辅导确
定;彭夫另对妻子提100万元求偿,也认为徐父疏于监督与管教,要求他跟儿子赔偿50万元
。
彭女喊冤说自己被设局,丈夫的目的只是要100万,她还说:“我只是一个来自乡下的女子
,每月薪水除了付房租,还要寄回家,所剩不多,这么大的金额,不但无力负担,丈夫也拿
不到钱,对双方都不圆满,请法院体恤”;少年及父亲则说金额实在过高,无法负担。
法官认为,2人侵害彭夫配偶权都要赔,但徐男因未满20岁,依法,若不法侵害他人权利,
法定代理人要负连带责任,徐父无法证明自己有充分监督,须共同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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