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苹果日报
2.完整新闻标题: D奶直播主2个月诈17岁少年30万 正面曝光
3.完整新闻内文: 出版时间:2019/01/19 17:11 (更新:照片、动新闻)
竟有直播主竟诈骗高中生30万!
北市一名17岁高中生,去年6月迷上身材火辣的《17》直播主洪子婷,
两人并在LINE对话中,互称“老公”、“老婆”,不料,
洪女竟编造母亲生病需医药费等理由,骗高中生汇款或购买点数礼物给她,
短短2个月高中生竟汇了30多万元给洪女,高中生母亲发现儿子户头竟被提领一空,
追问下发现,儿子的钱都给了洪女,因此怒告洪女和《17》直播负责人吕瑜庭诈欺。
由于高中生母亲提告后,洪女已全数吐还少年,并与少年母亲达成和解,
台北地检署考量洪女认罪且和解,因此依职权将洪女不起诉,
且认定全案是洪女个人行为,与《17》无涉,也将《17》负责人吕瑜庭不起诉。
《苹果》报导后,洪女下午在她的脸书PO文表示,她接获对方通知后,即向对方说明,
也协助警调单位把事情责任厘清,解开误会,她坚称,对方理解后撤告,
“我们并没有走到司法程序,也没有向任何单位认罪的过程。”
最后并说“抱歉让大家担心了。”
虽洪女表示双方没有进入司法程序,
然而检察官最后却是对洪女做出“职权不起诉”的处分。
律师谢岳龙指出,《刑法》第339条诈欺取财罪不是“告诉乃论”之罪,
即使告诉人表明撤告,在法律上也不会产生撤告的效果,这类案件经检察官侦办,
若欠缺充分证据,但被告已获被害人同意和解撤告,此时检察官会做不起诉处分,
依据是“被告犯罪嫌疑不足”而不是“被害人撤告”。
至于“职权不起诉”的意思,谢岳龙说,这代表检方认定被告构成犯罪,
但依《刑事诉讼法》赋予的裁量权、斟酌《刑法》第57条所定10款量刑事由后,
认为“以不起诉为适当”,例如“犯罪后的态度”,
就会考量被告有无和解获得被害人原谅,但此时“被害人撤告”,
仍然不是准许“职权不起诉”的唯一理由。
对此曾任检察官的律师李元铭也表示,“职权不起诉”的意思是指,
检察官虽认定被告行为构成犯罪,但考量被告的犯案动机、品行、犯后态度等情况,
且犯罪损害不严重、情节轻微,而认为适宜给予被告不起诉处分以启自新。
但《刑事诉讼法》有规定,可适用职权不起诉的犯罪,
仅限于最重本刑3年以下的轻罪,或是诈欺、恐吓、窃盗、侵占等罪。
英文名Chris的洪子婷是《17》直播主,也是模特儿,拥有32D好身材,
脸书有35万粉丝追随。
根据不起诉处分指出,去年6月,洪女认识这名17岁高中生后,两人透过LINE联系,
很快地就互称老公、老婆,洪女常对少年说,只要达成业绩目标就可以放假,
也可以陪少年去玩,还常抱怨母亲生病需要医药费、弟弟需要学费等理由要求少年金援。
少年不舍洪女工作忙碌,便陆续汇款给洪女,还会买点数礼物送洪女,帮她达成业绩,
短短2个月竟汇了30多万元给洪女,直到少年母亲发现儿子户头已空,
质问他“钱花去哪了?”
儿子才说爱上直播主,零用钱都给了洪女。
少年母亲认为洪女利用儿子未成年、清纯善良来诈骗,而《17》直播没做好把关,
也有责任,愤而控告洪女和《17》直播负责人吕瑜庭涉嫌诈欺。
检警调查期间,洪女坦承母亲生病等理由其实都是假的,承认诈骗少年,并称相当懊悔,
事后她把少年给她的30多万元还给少年母亲,双方达成和解,少年母亲于是不追究。
检方认为,洪女没有前科且认罪,又已赔偿少年母亲,因此认为洪女虽涉犯诈欺罪,
但仍给予洪女职权不起诉处分,希望洪女改过自新。
至于《17》直播只是提供平台让直播主和民众互动,若直播主私下民众联系等情况,
《17》直播难以控管,因此以罪嫌不足将《17》负责人不起诉。
(吴珮如/台北报导)
Chris 子婷脸书声明全文如下:
有关新闻事件影射本人,
利用不当方式向网友要求金钱及直播平台上的打赏行为,
在此发文澄清:
在黄先生通知后,
即向当事人说明他有疑虑的部分,
也协助当事人、警调单位把事情责任厘清
很快的达成共识,解开这场误会。
黄先生理解后便向相关单位撤销告诉,
我们并没有走到司法程序,
也没有向任何单位认罪的过程。
谢谢各位询问朋友,
也谢谢媒体朋友的关心,
抱歉让大家担心了。
出版时间 00:00
更新时间 17:11
洪女拥有32D好身材,常在脸书PO辣照。翻摄Chris 子婷脸书
https://i.imgur.com/vDzj8d8.jpg
洪女也是模特儿。翻摄Chris 子婷脸书
https://i.imgur.com/dtEr2ek.jpg
洪女在脸书发声明。翻摄Chris 子婷脸书
https://i.imgur.com/28HUJI0.jpg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s://tw.appledaily.com/hot/realtime/20190119/1503374/
5.备注: 有乡民看过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