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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挺同志平权人士赴陆推防爱滋被捕 获释后5年禁入境
2019/01/19
网媒香港01今天报导,香港“彩虹中国”负责人张锦雄早前在中国大陆展开防爱滋病、
同志平权和公益活动时在深圳被捕,获释后被禁5年内不能再入境。
报导表示,张锦雄曾任香港市民支援爱国民主运动联合会常委,并且是社会民主连线
创党党员。但他近年已淡出社运,全力在大陆推广爱滋病平权和公益活动,且曾参加安徽
卫视的“超级演说家”节目。
据报导,张锦雄原本计画12日从深圳北搭乘高铁到福建,在福州、泉州、厦门举办公益
活动,但11日晚入境深圳后遭公安拘捕。
他说,被捕后被带到罗湖火车站附近派出所,问话至翌日清晨。之后公安指他违反“中华
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俗称“境外NGO法”,行政拘留3日。
张锦雄15日获释,他在一份“遣送出境决定书”上签名和按指纹。决定书除指他违反“境
外NGO法”,还根据出入境管理法禁止他5年内入境中国大陆。
他说,“彩虹中国”作为中国境外NGO,无法在大陆筹款,因此曾与大陆的NGO合作筹款,
去年筹得人民币6万元,用于在大陆的大学举行公益演讲和咨询服务。
张锦雄说,因应“境外NGO法”,他早已计画于去年底或今年初解散“彩虹中国”,现在
只等做完项目和完成财务报告,今年2、3月就会解散。但想不到在解散“彩虹中国”前
被刑拘。
对于被拘留的原因,他说,可能是有人把他过往参加支联会或社民连的资料作黑材料向上
举报,又或与今年是“六四事件”30周年有关。张锦雄说,他原想解散“彩虹中国”后,
今后以个人身分回大陆做志工,但现在已无法继续在大陆进行公益事业,更担心5年后也无
法入境。
网上资料显示,“彩虹中国”于1998年成立,是在香港注册的非营利团体,宗旨是支援
中国同志平权及爱滋防治工作;关怀弱势社群,救助无助同胞;以及推动建设平等、公义
和博爱的社会。
(编辑:周慧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