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cz651513 (林德信~LDS)》之铭言:
你最下方原文短评是胡说八道。我去看了监察院的弹劾文与作为弹劾依据的司法院函释与
铨叙部函释,不是你这么讲的。
现在厘清一下视听。
管中闵一边担任政府公职、受公务员服务法规范、一边违反公务员服务法关于兼职的规定
,去跟杂志相约,每两周固定从事提供稿件的工作(每两周跑一次写稿的业务)、来固定
领杂志的薪资,当杂志的外线写稿业务员。
铨叙部说,就算公务员要写稿,也不能定期;退一步就算定期、也不能领薪资;
再给你退一步你领了薪资、但至少不能写有关你职务上的内容。
给你宽松到除非三要件全部具备才说你兼职,只要有一个要件不具备,都可以允许说不算
公务员服务法上禁止的兼职。
偏偏管中闵三要件全部具备。
请管爷你不定期写好不好?不好,要跟杂志社约好定期每两周写一次。
不领稿费好不好,不好,有钱领当然要固定领。
OKOK!那么至少不要写你职务上主管的财经议题好不好、其他议题随你写?不好!
爷们就是要写职务上主管的财经议题、而且拿钱写、而且和杂志社约好固定每两周固定
拿钱来写!
爷们就是比其他偶尔投稿民意论坛还不一定获得采用刊登的卑微公务员高贵不行吗?
而且还会有一堆网络脑残写手在一些论坛带风向避谈焦点护航爷们呢!
其他一些公务员顶多只符合两个要件,所以不违反公务员服务法。他们规规矩矩在红线
内做事、偏偏老大爷们比较高贵要跨出铨叙部函释的红线!
蓝营驻版党工跟一些论坛写手一直不针对焦点回答,只说“其他某些公务员也有‘写文章
’”怎么不被弹劾?民进党刻意栽赃管中闵云云。
可是其他投稿的公务员没有夸张、嚣张到三要件全部悍然违反啊?
所以三要件全部触犯的爷们管中闵构成违法兼职。
ps.司法院函释说写稿“不算某条所谓经营商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