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掉台南那个有点扯的极端案例
一般打小孩虐童的起点就是体罚
甚至肉圆不加辣事件的起因
也是爸爸觉得他谎称有跟老板说要加辣
所以用激烈过当的体罚去处罚小朋友
而这种体罚的起点
不就是华人传统那种打了才会怕会怕才会乖
一种基本上没什么教育意义的作法
只是单纯的用恐惧跟暴力形成一种制约
然而最近因为社会上几起重案的发生
引起了对虐童的关注
一堆支持鞭刑唯一死刑的声音又出现了
而这种作法
不就是把前述体罚那种会怕才会乖的想法
带到了刑罚的层次上
既然已经认知到体罚本身是有问题的
为什么还要秉持的一样的观念去解决问题
这不是很让人匪夷所思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