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自由
2.完整新闻标题:
不断遭爸爸伸狼爪 少女line同学“想死”
3.完整新闻内文:
2019-01-15 16:19[记者郑淑婷/桃园报导]
桃园市一名17岁少女,从国小六年级到高中一年级,三度遭爸爸强摸下体,少女曾向妈妈
求救仍止不住爸爸的恶行,直到高一某天她因爸妈争吵受迁怒,情绪低落line同学“想死
”,隔天才在同学逼问下,宣泄家庭压力及爸爸对她所做的事,少女父亲否认犯行,辩称
仅有在女儿5、6年级时,因她阴道发炎曾“示范”如何擦药而已,那并不是猥亵,不过,
少女父亲测谎都未过,日前被依乘机猥亵、强制猥亵罪,判处共应执行有期徒刑4年,少
女在事发后已被安置。
少女与爸妈、弟弟同住,她指控,爸爸第一次对她伸狼爪,是在她就读国小六年级时,那
天妈妈外出上班,她穿短裤睡在爸妈房间,爸爸突然进房伸手摸她的下体,她被惊醒时只
敢装睡、用力翻身,才让爸爸停手离开;第二次则是在她就读国一时,她洗澡时爸爸强迫
她开门,假藉帮她涂乳液强摸她,还逼她把一脚跨在马桶上。
少女指控,国二时曾跟妈妈说这件事,但妈妈跟爸爸吵了一架后,反倒告诉她“爸爸那样
是为了保护妳”,直到她就读高一时,爸爸第三次对她伸手,那天是除夕夜,弟弟就睡在
隔壁床,爸爸直接将手伸进棉被摸她的臀部;少女说,隔没多久爸妈因吵架迁怒她,多年
来的家庭压力及心中阴影一股脑涌上,她受不了传line给同学说“想死”,隔天在同学逼
问下,她才将爸爸对她做的事说出,并求助校内辅导老师。
少女还哭诉:“爸爸用来擦我下体的那瓶乳液还在,因为讨厌那个味道,所以我都没再用
过。”
少女父亲否认犯行但测谎未过,桃园地院法官另传唤少女妈妈、弟弟、老师及同学出庭作
证,认为少女父亲的说词不足采,审结判处他共应执行4年有期徒刑。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672489
5.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