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恕删
原po留言所有骂法官的,这边算给大家看:
少年杀爸爸,依刑法272条规定:死刑或无期徒刑二选一。
自首依刑法第62条可以减轻一次;而依刑法第65条,无期徒刑减刑的话,要判15年到20年有
其情可悯,依刑法第59条再减一次,依刑法66条规定,减刑最多减到1/2,所以减完最轻就?
前面骂法官的拜托回去想一下,法官已经在法律范围内判最轻了,刑法59条更是例外条款,
如果真的不满,那麻烦督促立委修法,这不是踢皮球,而是宪法规定的权力分立,法官只能依法审判,还是你要他枉法裁判?
至于提到家暴的问题,不清楚他们家的状况,但司法机关要介入,一定是要被害人先出来说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