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大家一样对鬼岛司法很失望,不过要看案件而定,
虽然我不是家暴专科,但就我了解的决定再发一篇文,
开示一下大家私刑对付家暴有多低能。
先跟大家讲个概念,
所谓家暴不是用告的好吗?
家暴保护令也不是到警察机关核发好吗?
保护令申请是你要有相关证据到~~~~家事法院~~~~~申请,
~~~~~法官会开庭~~~~~~,然后斟酌要不要发保护令,
因为保护令具有强制力,比拘票还猛。
保护令一秀好比看到尚方宝剑,你他妈什么事情都不用做,
只要出现在保护令当事人的视线范围,
警察当下就可以用强制力直接抓人进去关,
你说保护令猛不猛?
如果他妈的警察机关可以发保护令,自己都开一张,
看到作奸犯科的毒虫、小偷、8+9不爽,都直接开抓送法院,
就是连抓这些社会败类原因都不需要问,就可以直接开抓,
保护令的强制力猛不猛?
就我知道家暴法刚推的那几年对于保护令的核发非常宽松,
导致很多人滥用保护令,你他妈接近我就直接报警抓人,
你欠亲戚朋友债务,人家来讨债而已,也他妈报警直接抓人,
保护令一出,警察到场还不得不抓,懂?
后来这几年法院核发保护令据说有变得比较严苛一点。
鬼岛法律对于很多作奸犯科的都轻判,
但台湾对于家暴,其实给予公权力强制力非常大的权力与保护,
只是通常像我前一篇说的,清官难断家务事,
两个夫妻现在吵架,等事后两个和好又住一起,保护令到底声请爽的?
家庭纠纷很多办法可以解决,只是当事人要不要解决,懂?
那些耍屌8+9,有种去尻爆毒虫、帮派堂口当个正义联盟还是复仇者联盟之类的,
我个人支持这种私刑啦,不要挑个软柿子吃说嘴自己很猛。
拿家庭纠纷比那种帮派组织犯案,说对鬼岛法律失望,根本懒觉比鸡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