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苹果日报
2.完整新闻标题:
立委提修正著作权法 “电脑程式提供者”需负法律责任
3.完整新闻内文:
近年来,有越来越多的数位机上盒,标榜著可以免费“看到饱”,业者还自行建置或租用
侧录机房,非法重制国内外著作权人的电影、音乐,涉及智慧财产侵权争议。
据《自由时报》报导,机上盒非法业者,都推说只是电脑程式供应者,自己没有把侵权内
容放上网,所以立委修法要把“知情”的电脑程式供应者、销售违法盒子全数纳管。民进
党立委苏震清等人提案修正“著作权法”第八十七、九十三条,增订“电脑程式提供者”
法律责任,包括提供电脑程式可连结到侵权网站;指导、协助或默认路径者;制造输入或
销售侵权的机上盒也算违法。(即时新闻中心/综合报导)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90111/1499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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