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震撼!台北市长五原班人马将再选一次?!

楼主: ttnakafzcm (燦's)   2019-01-11 13:06:24
同样的话题我解释好几次了
边开边投就目前现有选罢法上面程序上没有问题
但是没有违反选罢法并不代表是合理的
今天为什么会有边开边投这件事情的前提是
因为现在时代进步人人有智慧型手机观看直播
要是十二年以前 哪里可能发生这种事情
就算是四点后还在投票 那时基本上也不会有办法用手机看直播
更别说从以前到现在都是这样处理
既然现在发现因为手机可看直播 导致法条有所疏漏
应该是想办法把洞补起来而不是说这次选举有违法
少数人一直纠结在每条拆开来解读
可现实上没有这样做的
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的法条就以前来看还算是可以
但现在跟以前不同了 有些该修改的地方还是改一改吧..
以下文章我之前有写过 我现在再贴过来
第一点 选罢法57条
公职人员选举,应视选举区广狭及选举人分布情形,就机关(构)、学校、公共场所或其
他适当处所,分设投票所。
前项之投票所应选择具备无障碍设施之场地,若无符合规定之无障碍场地,应使用相关辅
具或器材协助行动不便者完成投票。选举委员会应视场所之无障碍程度,适度增加投票所
之工作人力,主动协助行动不便者。
原住民公职人员选举,选举委员会得斟酌实际情形,单独设置投票所或于区域选举投票所
内办理投票。
投票所除选举人及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之家属外,未佩带各级选举委员会制发证件之人员
不得进入。但检察官依法执行职务者,不在此限。
投票所于投票完毕后,即改为开票所,当众唱名开票。
开票完毕,开票所主任管理员与主任监察员即依投开票报告表宣布开票结果,除于开票所
门口张贴外,并应将同一内容之投开票报告表副本,当场签名交付推荐候选人之政党,及
非经政党推荐之候选人所指派之人员;其领取,以一份为限。
就以这条来说今天若是下午四点后该投票所没人在排队等投票 没有马上开票唱票
等全部都投完才开票
那中选会死定了 绝对违法
而且绝对被叮叮抓着打 为什么不马上开票 有作票嫌疑
第二点
选罢法19条
选举人应于规定之投票时间内到投票所投票;逾时不得进入投票所。
但已于规定时间内到达投票所尚未投票者,仍可投票。
二种以上公职人员选举或公职人员选举与公民投票同日于同一投票所举行投票时,选举人
应一次进入投票所投票,离开投票所后不得再次进入投票所投票。
这一点投票当日中选会还特地发新闻稿再次强调
你只要四点以前抵达投票所加入排队 就有投票之权利
若中选会不让这些四点以前到的人投票 那中选会还是完了 绝对违法
而且丁丁绝对说 根据选罢法第19条说只要截止时间以前抵达就能投票
为什么中选会不让这些人投票!!!!!
最后一点
首先说明 此次投票 公告截止时间是四点
于是 根据选罢法第53条
政党及任何人自选举公告发布及罢免案成立宣告之日起至投票日十日前所为有关候选人、
被罢免人或选举、罢免民意调查资料之发布,应载明负责调查单位及主持人、办理时间、
抽样方式、母体数、样本数及误差值、经费来源。
政党及任何人于投票日前十日起至投票时间截止前,不得以任何方式,发布有关候选人、
被罢免人或选举、罢免之民意调查资料,亦不得加以报导、散布、评论或引述。
媒体四点开始进行开票转播 绝对没有违法
因为此次公投绑大选导致投票延迟 你我都可以骂说中选会规划不当
但是不能指著中选会主委陈英钤说你们这样违法
因为中选会真的没有违法
因此针对边开边投这一点七个字总结 合法但是不合理 我想大家都同意吧
然后选举无效诉讼之前有讲过了
采二级二审制 需于一年内审结
所以不会有定谳时已经过四年这种情况
现在不是吵说应该修改选罢法而是吵中选会违法整个很妙
一直都没人讲中选会到底违反了哪一条法
我已经解释得如此清楚 要装死的话继续装死好了......
作者: nakayamayyt (中山)   2019-01-11 13:32:00
其实就是投票所的范围到哪里 这次是放太宽不然进入投票所就不能用手机 那在外面排队的都不是已经进入投票所 当然不能继续排队
作者: archon (内湖流川枫)   2019-01-11 13:25:00
四点只是原定的投票截止时间,但实际上,不是四点截止耶投票还没结束之前就在转播的媒体,应该算违法吧 (?
作者: peterw (死神从地狱归来)   2019-01-11 13:25:00
推这篇
作者: hoks (鲁霸˙矮个儿)   2019-01-11 13:17:00
为了达到选举无效的目的,这些抹黑都是手段不然说真的,于法他们根本站不住脚
作者: lwrwang (lwr)   2019-01-11 13:16:00
这个网站就是coco做出来放风向的啦,句尾还故意打?
作者: elainakuo (黑黑)   2019-01-11 13:15:00
目前就合法不合理 应修法 没错
作者: hoodi (虎狄)   2019-01-11 13:15:00
至于正当性 阿扁就示范了 阿我就运气好 选也选完了 不然要
作者: hoks (鲁霸˙矮个儿)   2019-01-11 13:14:00
你只要先知道他想要什么结果就好思考
作者: hoodi (虎狄)   2019-01-11 13:13:00
柯黑吵只是降低柯当选的正当性吧
作者: hoks (鲁霸˙矮个儿)   2019-01-11 13:12:00
丁阵营的目的就只是要这次选举无效,就这样
作者: threebig (愿为飞鸟往复回)   2019-01-11 13:12:00
不可能重选的 超出一般人的正常认知了 这次只能凑合过去
作者: juliantaipei (8月以来)   2019-01-11 13:12:00
哪会搞到自己,明年选举还要用一次咧
作者: pk9993 (pk9993)   2019-01-11 13:09:00
另一结果,柯P大赢18万票
作者: hoks (鲁霸˙矮个儿)   2019-01-11 13:09:00
吵中选会违法才有机会重选啊你吵修法根本于事无补
作者: superjim (中立观察家)   2019-01-11 13:09:00
dpp那群立委会想认真修选罢法吗 真的是不用妄想了
作者: ghost008 (0080)   2019-01-11 13:09:00
支持全台重选
作者: Ahhhhaaaa (果汁肥宅)   2019-01-11 13:08:00
的确 法条要跟上
作者: skaterboy13 (滑板男孩)   2019-01-11 13:08:00
丁丁才惨吧 他一大堆票市从美国跟中国飞回来9.2投的
作者: lolic (lolic)   2019-01-11 13:07:00
重选一次柯p会输很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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