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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岁少女承认“恋爱了” 家人才知她与水电工上床
离婚的水电工“阿志”(化名)与少女“小如”(化名)相恋,先后发生6次性关系,少
女告诉家人“我恋爱了、我有交往对象”,才知她与男友上床,家人愤而提告,台中地院
斟酌少女无意提告,依妨害性自主罪将他判刑1年。
法官审酌,“阿志”与“小如”为男女朋友,他明知“小如”年仅14岁,性自主判断能力
尚在发展中、智识未臻成熟,竟与她嘿咻6次,影响少女身心发展,考量他已离婚,需扶
养父亲及两名未成年子女,从轻判刑。
判决书指出,“阿志”去年2月初,透过脸书社群网站认识年仅14岁的少女“小如”,同
月3日相约见面后交往成为男女朋友,由2月11日至3月3日,他带她到台中市区二家汽车旅
馆,以及高雄市汽车旅馆,先后发生6次性关系。
“小如”返家后,告诉家人“我恋爱了、我有交往对象”,家人始知事态严重,询问后,
始知她与“阿志”发生超友谊关系,愤而报警查获“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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