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GraceMa (我喜欢骑马)》之铭言:
: 我一直很好奇
: 就4啊
: 为什么其他犯罪检讨被害者的力道就不会那么强啊
: 比如缩
: 著作权好了
: 如果部落客没有把无法复制打开
: 而被盗文了
: 大家不会说谁叫你没开无法复制
: 或是啊
: 被抢走包包
: 也不会有人说谁叫你没把包包拿好之类的
: 这明明都是被害者
: 怎么差这么多呢
: 有没有人跟我说为什么啊
: 小鲁我有点好奇
我觉得你应该是在反串,但我还是想回。
首先要知道,这世界本来就存在理想与现实,而且这两者时常都互相冲突。
大同篇的理想状况是,路不拾遗,夜不闭户,而大家都希望可以这样,
但几千年的历史告诉大家,这根本不可能的,现实总是很残酷。
正如同你会把门上锁,你会小心财不露白,
孟子也说过,知命者不立乎岩墙之下,正常人本来就会趋吉避凶,
把自己置身于险境之中,明显就与常理相违,
今天大家检讨的是你的行径,而非你的权力,两者混为一谈实在荒谬。
我非常认同所有人都应该要有不受他人侵犯的权力与自由,
但这不代表人不应该远离危险或防范未然,
如果你不愿意承担遭遇危险的处境,那避免陷入这种状况就是你该做的。
我知道有很多人一定又要在那哭邀说女生有喝到"烂醉"的自由。
我只想问,如果有人出门故意不关门窗,然后被闯空门,
有多少人会完全不去检讨被害人? 难道他没有不关门窗的权力吗?
再举个例子,
去欧洲一定要尽量避免在大马路上用手机,因为很容易就直接被抢走了,
难道我们没有在欧洲的大马路上用手机的自由?
一点潜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