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先缴1508元 国保就可月领4816元
2019-01-07 16:14:10联合晚报 记者陈素玲、王敬慈、杨懿、李及隽/制作
2008年开办的国民年金保险十年大限进入最后一个月倒数计时,月底就是首期保费十年大限
缴费期限,被保险人若欠缴2008年10-11月首期保费,就不能请领每月基本年金3628元加上
年资共4816元,月领金额变成2377元,一年损失2万3708元。反之,只要先缴第一期1508元
保费,就可开始月领4816元。
劳保局统计,具有开办时年资且64-65岁(即将领取或已具领取老年给付资格者),又欠首
期保费的关键被保险人约1.6万人,如果在今年1月底前完全未分期或缴费,将丧失每月基本
年金3628元资格。
国保费率今年起调高为9%
国保于2008年10月上路,凡没有劳、农、军、公保者,25岁到未满65岁就会自动纳保,月投
保金额第一年以劳保投保薪资分级表第一级1万7280元为月投保金额;此后消费者物价指数
累计成长率达5%时,于2015年依成长率调整为1万8282元,保险费率两年调高0.5个百分点,
今年起调高为9%,政府负担四成,个人负担六成、每月保费987元。
国民年金老年年金给付有二个公式,A式以3628元为基础保证年金,再根据年资往上加;B式
则完全以月投保金额×保险年资×1.3%,A式标准明显优于B式,但领取A式者必须符合没有
欠费、且未领其他社会保险老年给付资格,因此是否缴清欠费对领取给付权益影响甚大。
国保老年年金两种方式计算
A式=(月投保金额×保险年资×0.65%)+3628元
B式=月投保金额×保险年资×1.3%
(月投保金额自104年1月起为18282元,加计金额自105年1月起为3628元)
保费积欠超过10年影响大
国保开办到去年10月满十年,但欠费率居高不下。当初立法订有“十年条款”,这就是劳保
局所说的国民年金十年大限,只要有一个月以上保费积欠超过十年,除了欠费年资作废,最
大影响是丧失请领基本保证年金3628元资格。
举例而言,某人从2008年10月开始加入国民年金,至今从未缴保费,其中2008年10-11月当
月保费如果到今年1月底都没缴,就是欠费十年,成为基本保证年金拒绝户。
换句话说,如果某被保险人从2008年10月开办之初就参加国保,因为保费开单是一次缴两个
月(2008年10、11月),缴费期限到今年1月底,如果到今年1月底欠缴,就有首期欠费纪录
,除了这两个月的年资作废,从此也不能领取每月基本年金3628元,必须采B式以年资计算
月领金额。
截至去年10月止,被保险人数330万7515人,但从开办就纳保且至今从未缴纳保费者(欠费
119个月),约32万7000多人。
首期保费每月674元,2×674=1348元,利息算至今日缴清,每月是80×2=160元,共1508
元。
劳保局去年底清查可能受十年大限影响对象,从42万名从未缴过保费中,锁定63-64岁近二
年可能达领取老年给付资格者约1.8万人,由国民年金服务员拜访。第二个对象则是具有
2008年10月保险年资,且已经超过64岁者约6万4517人,因为即将或已具有领取国民年金老
年给付资格,若在1月底前未缴纳任何款项,马上面临权益不保。
劳保局表示,若是开办至今都未缴费,保费累计约9万多元,国保欠费订有分期缴纳机制,
个人年所得未达50万元资格者,可办理分期偿还保费,最多可分40期缴费,每月约缴2300余
元。但若未达分期缴费资格,必须一次缴清。
没钱缴保费的可申请分期
国民年金十年大限即将到期,补缴保费迫在眉捷。没钱缴怎么办?劳保局表示,如果马上就
要领取老年给付的基本保证年金者,可以申请分期,只要缴了一期,就可开始申请老年给付
,有了老年给付,就有能力缴纳之后的分期单。
至于尚未达到领取老年给付资格者,可以先从最早的年资保费缴起,例如从2008年10-11月
首期保费开始缴起,如此就可延后年资欠费纪录超过十年可能性。保住日后领取基本年金资
格,然后用领到的年金慢慢还。
不过分期虽可减轻负担,但分期单只要有一期未按时缴纳,后面分期都要取消,并暂停老年
年金给付,直到一次缴清后面款项为止。举例而言,原本申请40期分期缴单,但第六期忽然
缴不出来,届时后面34期单就全部作废,必须一次缴清,否则老年年金将暂停给付。劳保局
提醒,申请分期后,若有某期缴纳出现困难,一定要赶快申请延期,否则分期被取消,年金
也止付,后续缴费压力反而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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