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常听到新闻听到 拼经济 发大财 等口号!
但是谁辛苦去拼经济? 谁最后发大财? 都没有讲阿!
应该先立法 企业当年度获利金额至少3成必须提供给员工当年度年终奖金,
还没立法前,大家先不要急着谈 拼经济 发大财,
因为未受其利,先蒙其害。
现在台湾版的拼经济:M型化社会 贫富不公 矮化自己
造成满街超跑撞人,然后弱势孩童吃不起营养午餐现象。
等立法通过,谈好谁最后发大财,支配者和受薪者至少可拿成数多少,
立法谈妥再来拼经济。
如果最后只有老板发大财,钱又没进你口袋,
那你愿意 卖肝、卖青春、矮化自己 拼经济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