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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dojeda (jodojeda)
2019-01-06 13:06:05https://udn.com/news/story/7321/3577214
妻揭发夫性侵女儿 又自曝猥亵犯行获缓刑
2019-01-06 09:07联合报 记者白锡铿╱即时报导
妇人“小蜜”(化名)被控猥亵年幼女儿,经她主动向他人提起,社工获悉后报警处理,
法官查出本案是因她举发丈夫性侵女儿,而暴露本身犯行,犯后坦承犯行,显有悔意,依
刑法规定酌量减刑,台中地院依强制猥亵罪将她判刑1年6月,缓刑两年,缓刑期间付保护
管束。
法官审酌,“小蜜”是被害人的妈妈,在被害人的成长过程中,为逞性欲,违反被害人的
意愿,致被害人身心受创,影响被害人对于两性关系及家庭观念的认知,犯罪的动机、目
的,均属可议。
合议庭考量“小蜜”犯后勇于举发丈夫、及自身不法犯行,坦然面对过错,堪认已积极弥
补她犯罪所生的损害,有悔悟之心,历经侦查、审理的教训,应知所警惕而无再犯之虞,
认刑之宣告以暂不执行为适当,因此宣告缓刑两年,以启自新。
判决书指出,“小蜜”是被害人的妈妈,她于2016年9月间某日,在台中市租住处猥亵未
满14岁女儿,经她主动向他人提起此事,社工知悉后报警处理。
检察官依法将她起诉,法官查出她对被害人为猥亵犯行时,并未施加暴力,且行为时间很
短,她因思虑不周,一时冲动,虽属违法,惟所为与手段凶残有别,且举发丈夫与自身不
法犯行,因此予以减刑,并宣告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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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