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联合新闻网
2.完整新闻标题: 她撞伤人未报警离去 法官撤罚:众目睽睽无肇逃犯意
3.完整新闻内文:
赵姓女子开车行经彰化县溪湖镇一处菜市场时,疑似与骑乘机车的陈姓妇人发生事故,副
驾驶座的赵夫下车帮陈妇扶起机车,但没报警、叫救护车就开车离去,事后被警方依违反
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罚6000元,吊销驾驶执照,赵女不服诉愿并提行政诉讼,彰化地
院认为赵女主观上不知道对方受伤才离去,当时现场人多,赵女应该知道不可能顺利逃逸
,判撤销罚单。
赵姓女子去年1月14日上午行经平和街与民生街口,陈姓妇人骑机车疑似载有重物,突然
在赵女车门旁人车倒地,赵女说,车当时是静止状态,不知道有撞到人,以为是对方自己
倒下,丈夫下车查看,帮陈妇将机车扶起并发动,赵夫说,他问对方有没有怎样对方没回
答,觉得陈妇看起来没怎样,加上现场塞车他上车请妻开车离开。
陈妇指出,事发当时坐在地上,脚很痛站不起来,但因穿长袖、长裤,外表看不出来哪里
受伤、没有流血。
本件涉刑事肇事逃逸公共危险案件,彰化地检署检察官做成不起诉处分,认为赵女没有故
意肇事逃逸,赵女诉愿要求撤罚单,但台中监理所认为,汽车驾驶人驾驶汽车肇事致人受
伤或死亡者,就有救护伤者、设置警告标志、向警察机关报告及不得驶离现场等义务,以
防损害范围扩大,维持原处分。
法官认为,赵女虽没在肇事后留现场处置,但主观上她不知道事故导致对方受伤才离去,
且当时车祸发生在菜市场,众目睽睽下,若肇事逃逸容易被记下车号究办,赵女应该知道
不可能顺利逃逸,不太可能有肇逃犯意,判撤销原处分,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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