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aitela (aitela)
2019-01-05 02:04:32※ 引述《s512874690 (爪爪)》之铭言:
: 选举公报上有年龄性别学经历,可是却没有前科记录是为什么,虽然会看的人不多但是放上
: 去至少可以让大家知道哪个候选人有问题吧,还是因为被施压才不能放,有八卦吗?
不管政府公职还是民营机构,报到时大多都会要你提供<<良民证>>
也就是<<刑事纪录证明书>>,还要跑到市警局申请、一般的分局不行,
基本上你只要有一些无法合理解释的刑责(伤害罪可以说是和人打架)
诸如:性侵、诈欺、背信、杀人等有害善良执行业务之道德标准判刑,
没有一家公司会录用你的! 绝对没有!
然而,
我们每届在面试市长、县长、议员、民代来求职时,每个学经历都洋洋洒洒好听不得了,
面试自传也写得天花乱坠、大撒币,却从来不揭露他的过去是否有曾犯罪?
这不对称吧!?
所以在此呼吁各地区民众向选区立委要求修法揭露刑事纪录,
内阁任命时也一律提供良民证供参考,有酒驾的可能就不用记者挖了!
下次选立委时,就可以看看哪些是正常人,哪些是垃圾了。
搞不好县市议员里面一堆诈欺、性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