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镜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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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媒惊爆】越南2官方新文件曝光 顶新油品二审判决遭打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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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台湾爆发油品风暴,越南油品遭我国禁运至今年才解除,越南当地多家媒体报导,因为本案的复杂发展,被指出口不合格油品至台湾的越南大幸福公司,向越南许多主管机关函询相关问题,其中胡志明市农业及农村发展厅及司法部2份最新的越南官方回函文件曝光,似乎已直接推翻台湾法院判决的基础。
顶新案遭判有罪,主要理由之一,是法院认为,依据越南工商部及外交部的官方文件,均可认定大幸福公司并没有获越南主管机关核发食品安全条件合格的生产厂商证书,不得从事食品的生产经营,大幸福公司外销的脂、油类产品应仅能供作饲料用,而不能供人食用,但顶新却购入后制造成供人食用油品,已涉及犯罪。
但根据越南媒体《The LEADER》取得的2分未曾曝光的文件,第一份是胡志明市农业及农村发展厅2018年11月11日提供给大幸福公司,编号第3204/SNN-KHCN号档案,确认在2011年到2014年之间,食物原料用动物油脂出口条件的评估,并不要求食品安全条件合格生产厂商证书。
因此,大幸福公司出售油品给顶新公司当时,越南当地并无任何公司被授予出口食品的食品安全条件合格生产厂商证书,只要出口植物油及动物油之品质符合进口国客户之要求,即可出口。
报导提及,第二份文件则是越南司法部2018年12月24日所发出,文件中清楚地表示:食品安全条件合格生产厂商证书,是授予进行食品生产及贸易的公司,因此,食品安全条件合格生产厂商证书,不被认为是食品品质的认证,也不是出口食品的强制要求。
此外,报导内容指出,大幸福公司透过Vinacontrol检验公证公司针对各别出口货物实施检查程序,是另一个证明该产品符合顶新公司及台湾进口检查机构产品要求的关键点,因为当时台湾主管机关的进口要求主要是输出国卫生主管机关核发的可供人食用的卫生证明;或是台湾驻外机构确认的国外立案公证公司所出具的公证报告,证明船舱清洁,油脂精炼后可供食用或食品加工用。
报导中指出,Vinacontrol检验公证公司已经出具检验报告证明油脂可供人食用,而且进口到台湾时也获得主管机关的查验合格,符合进口的法令,所以顶新公司是购买事实上符合品质标准,且经台湾主管机关承认的产品。报导中提及,此案中被告在台湾法院遭判15年,只单凭一个位于越南的大幸福公司没有食品安全条件合格生产厂商证书的指控,实在是一个极其严厉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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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备注:
顶新油案这样不就又搞了个大乌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