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来源:TVBS
完整新闻标题:法院认证小废废...37岁不工作狂打电玩 老父踢出门
台南一名37岁男子阿昌(化名)长期不工作、成年沉溺电玩,生活费也跟年迈
父母伸手,其父看不下去,向法院提告将啃老的儿子踢出家门,台南地院法
官审认后,认为阿昌父亲主张有理,判阿昌须从父亲的住家分离,可上诉。
《自由时报》报导,阿昌年纪虽已37岁,但工作经验只有1年多,他每天沉迷
于电脑线上游戏,并仗着自己是独生子,只要缺钱就跟父母伸手,不只如此
,阿昌常常一玩就是2、3天,不睡觉也不洗澡,生活习惯相当糟,还会在家
搞破坏,弄坏碗盘、酒柜等,家人虽然有声请保护令,但效期只有1年,父母
非常头痛也伤透心。
法官审理后认为,阿昌已成年却不愿工作自食其力,也对父母态度不佳,阿
昌父母年事已高,终有不能再扶养儿子之日,届时阿昌外出工作将更为吃力
,判决阿昌须从父亲的住家分离。
《民法》1128条规定,家长对于已成年或虽未成年而已结婚之家属,得令其
由家分离。但以有正当理由时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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