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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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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明起2周内从金门带猪肉品到台湾本岛 最高罚1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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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简惠茹/台北报导〕金门海边发现的海漂死猪今天验出非洲猪瘟病毒,农委会宣布
,明天起2周内,旅客从金门来台,无论生熟猪肉品都不能携入到台湾本岛,违者将以违
反动物传染病防治条例第28条开罚5万元到100万元!
不分生熟都禁带
防检局长冯海东说,明天会修正实施“福建省金门县偶蹄类动物及其产品禁止输往台湾本
岛及其他离岛”规定,明起2周内禁止携带“猪肉制品”来台,无论生肉或熟肉,都会依
照违反动物传染病防治条例第28条,开罚5万到100万元。
防检局指出,原本的规定是,禁止输送偶蹄类动物及其屠体、内脏、生鲜及加工产品至台
湾本岛及其他离岛,旅客携带经卤、炖、熬熟煮的偶蹄类动物(牛、羊、猪或鹿)肉类产
品从金门到台湾本岛及其他离岛,必须经过连续30分钟70℃以上,或连续3分钟100℃以上
加热处理,如旅客向本局高雄分局金门检疫站申请,并由检疫站人员检查确认肉类确有熟
煮后,即可同意其携往台湾本岛或其他离岛。
防检局动物防疫组长徐荣彬指出,从明天开始,只要从金门携带猪肉制品来台湾本岛,无
论生熟,就会依照违反动传条例第28条,开罚5万元到100万元,明天公告实施。
相关影音:
https://youtu.be/dWOfOGI3zCc
https://i.imgur.com/ZmBlqs4.jpg
金门海边发现的海漂死猪今天验出非洲猪瘟病毒,明天起2周内,旅客从金门来台,无论
生熟猪肉品都不能携入到台湾本岛,违者将以违反动物传染病防治条例第28条开罚5万元
到100万元!(资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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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bit.ly/2SyEVw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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