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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肠诓单身诱“蜜月去天堂岛” 董娘人财两失
出版时间:2019/01/03 15:06
邱姓女企业家与法军火商马特拉公司驻台人员杜男纠纷曾引发关注。资料照片
法国军火商马特拉公司已婚杜姓技术代表派驻新竹空军基地期间外遇一名邱姓女企业家,
事后邱女发现杜男疑劈腿多名女子,怒向空军及立委寄送黑函,指控杜男年领2000万元公
帑养小三还辱台军“笨得像猪”,结果被依妨害名誉罪判拘定谳,杜男与法国籍妻另提附
带民事诉讼,连同配偶权遭侵害一并求偿3700万元,台北地院原仅认定邱女侵害杜妻名誉
权,判赔1万元,但高院就侵害配偶权部分发回更审,台北地院认定杜男虽曾欺瞒已婚身
分,但邱女知情后持续与杜男交往12年,今改判邱女应赔杜妻10万元。
判决指出,杜妻为法国大学硕士,1996年与杜男结婚,两人育有一女,丈夫与邱女的纠纷
爆发后,杜妻曾提出妨害家庭刑事告诉,但检方认定杜妻曾有传短信给邱女表示原谅,“
因宥恕而丧失告诉权”,2015年不起诉确定,但邱女因诽谤罪被叛刑后,杜妻仍连同丈夫
提出附带民事求偿,夫妻各讨2500万、1200万元,不过2016年北院仅判邱女赔1万,求偿
案发回更审后,杜妻改单独就侵害配偶权求偿300万元。
邱女方面辩称,她2001年与杜男结识后,因对方热烈追求而与其成为男女朋友,两人虽然
确有同居、多次出游、多次发生性行为,但这是因为杜男交往之初宣称自己是单身,还透
过发求婚信、与她拍摄婚纱照、担任伴郎、带她飞回法国见父母等方式,使她误信杜男为
单身,直到2008年经杜男坦承她才得知对方已婚,此后就未再与杜男发生性行为,可见并
无侵害杜妻配偶权的故意或过失。
邱女更指出,杜妻在2013年有跟她见面,两人彼此拥抱道别,杜妻事后还传短信说:“你
知道,即使我们相识25年,他对我来说是个陌生人(
Youknow,evenifweknoweachotherfor25y,heisastrangerforme)”,杜妻既已表示宥恕,
等于已抛弃损害赔偿请求权,又自承与杜男感情淡薄,可见丈夫外遇所造成的精神痛苦极
微,请求驳回杜妻求偿。
法官审酌,邱女有提出杜男2007年寄给她的情书,内容声称:“我最爱的咪咪,我明天要
去一个结婚。我希望有一天我可以去我们的。我以前不想再结婚,但是我现在想跟妳结婚
。妳愿意吗?我们的蜜月可以去一个天堂似的岛…”,两人交往期间,杜男又曾与邱女一
同穿着中国传统服饰拍摄结婚照片,又曾在某友人婚礼出任伴郎,按照婚礼习俗常情,邱
女认为担任伴郎者应为未婚,可见邱女称交往初期不知杜男已婚的说词应可采信。
但法官认为,邱女2008年后已明知杜男有配偶,却自承与杜男维持男女朋友关系直到2013
年,2013年邱女寄给杜男的一封电子邮件也写:“我从来不想伤害任何人,我只是你12年
的爱人,你身边的那个女孩…”,可见邱女在知悉杜男已婚后还是持续与其交往长达5年
,确有侵害杜妻配偶权,考量杜妻与丈夫年收入3、400万元,拥有法国房地数笔、台北市
中山区房屋1笔,且事发后杜妻反应平静,最后酌定邱女赔偿金额为10万元。可上诉。(
李奕纬/台北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