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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爱了” 女博士提告离婚结局大逆转
出版时间:2019/01/02 15:00
女博士为求学、工作和丈夫分居,事后称“不爱了”诉请离婚。示意图
台中一名45岁黄姓女博士为求学、工作,与在屏东任教的郭姓丈夫分居逾10年,因生活、
人生规划渐行渐远,两人常发生龋龉,黄女要求离婚,郭男则坚持要240万元才愿签字,
两人无法达成共识,去年黄女诉请离婚,一审胜诉,丈夫不服,上诉且提反诉请求妻子履
行同居义务。台中高分院认为,郭男没有造成婚姻破绽的事由,黄女以“不爱了”提离婚
不成理由,今逆转判黄女败诉,且应回到丈夫身边履行同居义务。
判决指出,黄姓女博士2007年结婚后到新竹攻读博士,接着又到美国从事助理研究工作,
郭男则到屏东当老师,2人分居逾10年,期间黄女仅偶尔到屏东和丈夫同住,却常因生活
琐事发生摩擦、争吵,无法好好相处。
黄姓女博士提告指称,丈夫不断想控制她的人生规画,也不管她现在已经有稳定工作、需
要照顾娘家等等问题,造成她庞大精神压力,她要求两人生个孩子,丈夫却拒绝,还要她
给240万元才肯离婚,令她十分寒心。
黄姓女博士说,3年前她曾经提离婚,经高雄高分院判败诉确定后,两人依旧维持分居状
态,丈夫也没有修复感情的意愿,甚至要求她放弃娘家和工作,逼她搬到屏东同住,她只
好再次诉请离婚。
台中地院原本判准2人离婚,但郭男上诉表示,他与妻爱情长跑多年,他不甘妻子北上唸
博士后就变心,也不愿失去妻子,他曾试图挽回感情,且妻提离婚诉讼期间,他仍关心妻
子的家人,经常寄电子信和打电话给妻子,甚至在信中提到:“我生日快到了,你欠我好
几个、好几次生日礼物,你该回来了吧。”
郭男说,妻子婚后要完成博士学位,他不但支持,还体谅妻舟车劳顿,才同意妻子就近在
学校附近租屋,分居期间他也经常打电话、传送短信、EMAIL等方式与妻联系、关心,妻
子却变心不爱他,不愿意维持婚姻、改善婚姻裂痕,他觉得结婚除了“爱”,更应该要有
责任,但妻子却一昧逃避,还把他妖魔化,所以造成婚姻破绽的人是妻子,不是他。
法官问黄女: “为何这么排斥丈夫?”黄女回答:“ 我就是没办法再跟他在一起,不爱
了,我念硕士班的那2年,我就变了,我就不爱了,没有什么原因。”
台中高分院认为,2人分居后,感情虽转淡,但黄女采取消极态度,拒绝和丈夫沟通协调
,反观郭男仍持续透过电子信件与女博士联络,逢年过节也以信件及礼物问候妻子的母亲
及家人,足见2人长期分居及相处不睦的缘由,肇因于女方未积极沟通,且无挽回婚姻之
意,因此认定黄女应为婚姻破绽负主要责任,今驳回她离婚要求。
至于郭男反诉请求妻子履行同居义务部分,法官认为当初两人分居的原因,既然是女方求
学、就业,如今女方学业已经完成,且平日住在台中,与屏东相隔不远,交通往返方便,
假日或工作休假期间,应可往返屏东与丈夫同住,因此判黄女应履行同居义务。全案仍可
上诉。(邓玉莹/台中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