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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工务局科长索贿呛“我8职等”判15年6月 前职棒投手无罪
2018-12-28 13:29
〔记者杨国文/台北报导〕台北市政府工务局卫生下水道工程处前科长吴锦堂,利用下水
道整治、沥青舖设工程索贿,过程中,吴嫌贿款少,竟呛厂商“我是8职等的科长”、“
随时抽料让材料不过关”,共索贿42万元,高等法院今依贪污治罪条例重判吴15年6月重
罪、褫夺公权4年,任职新工处前管理员的前职棒时报鹰队投手黄裕登,被检方起诉收贿3
万5000元贿款,但因罪证不足获判无罪。可上诉。
台北地检署2009年起诉北市府工务官科长吴锦堂等18名官商,检方指控,吴锦堂等人索贿
的工程项目包罗万象,包括道路沥青、污水下水道、用户排水设备等工程,吴等人利用是
这些工程监验人的职务之便,向厂商索取数千元至数十万元的贿款,或到酒店、理容院接
受招待。其中,吴一审被依贪污罪重判18年、前北市新工处官员林君豪今被判10年徒刑。
高等法院判决认定,吴锦堂就工务局卫工处办理“第11期分管网工程第11标”、农委会办
理“93年既字第18号建案”、“三桦公司承作美丽信酒店下水道接管工程”、卫工处“94
年度管线维护工程第1标、95年度工程第1标”等案,被查出有收贿不法,今改判15年6月
、林君豪今被判8年徒刑,另有黄裕登多人因罪证不足,获判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