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很多人不先去看一下报告呢?
https://www.ey.gov.tw/File/D6C7D96FE919415A?A=C
我知道很多人说这份报告不够完整有问题
但目前没有证据显示黑盒子有问题
所以依据此份报告第50页的黑盒子电门及煞车把手纪录
https://imgur.com/f91NoGa.jpg
电门被设定为牵引力模式 从罗东出发时段位就在140
且煞车把手段位在0 实际记录到的车速不管是140还是125皆已超过该段速限
https://imgur.com/neYZOhA.jpg
这个纪录显示就是有超速 不论驾驶是"有意"还是"无意" 段位就是设定在140
摸把手的只有他
不可能毫无责任 但主责不会在他身上
而且麻烦的是 就算有放翻车后电门把手照片也没意义
翻车当下可能有收回 但还是超速
※ 引述《Xp3310 (Nokia)》之铭言:
: 原文网址:http://bit.ly/2LBGLtV
: 普悠玛列车事故司机员尤振仲记者会,28日上午10点在红楼202室举行,但司机尤振仲本人
: 并未出席,而是委托律师代为发布声明,无法接受人为超速的认定。
: 声明内文如下:
: 一、 此次普悠玛事件攸关全体人民的安全,甚至现在仍然有许多普悠玛列车正在行驶,你
: 我的家人都有可能坐在上面。我是一名驾驶员,只能尽量就我的第一线驾驶的经历作说明,
: 但究竟列车机械设备的故障情形如何,只能仰赖专家的判断。针对行政院调查小组的第一次
: 跟第二次调查报告的结果,有许多与我认知不同的地方,我挣扎了很久,还是决定鼓起勇气
: ,在已经公开的资讯范围内,提出以下几点想问题与说明:
: (一) 当日列车过武荖坑桥后,按照该路段速限,我将电门把手放置在刻度时速82、83公里
: 来降速。但调查报告却指出,电门把手从我出罗东站后直至出事前,都放置在刻度时速140
: 公里。
: (二) 意外发生前,我持续尝试排除故障,最后一次复位完成后,我转身随即发现列车速度
: 异常,为避免列车直接撞上月台造成更大损伤,因此,我紧急做了紧韧动作,试图让列车倾
: 倒出轨。但调查报告指出,没有任何煞车迹象。
: (三) 联合报新闻网流出的行调通联纪录,调查报告中写的通联纪录,以及我记忆中的通联
: 过程,存在许多重要关键之处有所出入,我恳请当局公布完整且不间断的行调通联纪录录音
: 档,以及完整的事故访谈纪录,供社会大众检视事发过程、通联状况与访谈的原貌。
: (四) 我还有家庭要顾,不仅深怕错过子女的成长,也害怕父母要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苦,
: 我不可能拿自己和旅客生命开玩笑,我实在没有任何需要超速而甘冒如此风险的动机。因此
: ,我完全无法接受人为超速的认定。
: 二、 自10月21日事发至今,对我来说,每一天都是痛苦与折磨,我知道,我的道歉无法挽
: 回什么,但请容许我再次对于罹难者、伤者、以及家属们,说一声对不起,我真的很抱歉。
: 这次意外,是所有当日6432乘客、家属以及我此生心中永远无法磨灭的伤痛,我道尽事实,
: 说明真相,承诺绝不会逃避,我恳求,本次事件的调查,千万不能以利益高于人命的考量出
: 发,更不能先射箭再画靶,我由衷地希望能还原真相,未来能给社会大众一个安全的乘车环
: 境。
: 三、 最后,真的很感谢罹难者家属、乘客、社会大众以及媒体朋友们给予我的关怀和鼓励
: ,谢谢大家,我会勇敢的走下去。
: 会后媒体提问,是否有高层下指令说要开到终点?尤的律师表回答,目前没有听到这个问题
: ,从调查报告中的通联记录可看出,所有人员的指示都是先继续行驶。沟通上的巧合可能造
: 成误会, 变成无法停车,以至于开到新马站那边的时候发生意外。
: 律师表示,调查报告与尤振仲印象最大的不同,就是ATP是否关闭。律师呼吁,公布当时录
: 音,还社会一个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