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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悠玛列车事故司机员尤振仲记者会,28日上午10点在红楼202室举行,但司机尤振仲本人
并未出席,而是委托律师代为发布声明,无法接受人为超速的认定。
声明内文如下:
一、 此次普悠玛事件攸关全体人民的安全,甚至现在仍然有许多普悠玛列车正在行驶,你
我的家人都有可能坐在上面。我是一名驾驶员,只能尽量就我的第一线驾驶的经历作说明,
但究竟列车机械设备的故障情形如何,只能仰赖专家的判断。针对行政院调查小组的第一次
跟第二次调查报告的结果,有许多与我认知不同的地方,我挣扎了很久,还是决定鼓起勇气
,在已经公开的资讯范围内,提出以下几点想问题与说明:
(一) 当日列车过武荖坑桥后,按照该路段速限,我将电门把手放置在刻度时速82、83公里
来降速。但调查报告却指出,电门把手从我出罗东站后直至出事前,都放置在刻度时速140
公里。
(二) 意外发生前,我持续尝试排除故障,最后一次复位完成后,我转身随即发现列车速度
异常,为避免列车直接撞上月台造成更大损伤,因此,我紧急做了紧韧动作,试图让列车倾
倒出轨。但调查报告指出,没有任何煞车迹象。
(三) 联合报新闻网流出的行调通联纪录,调查报告中写的通联纪录,以及我记忆中的通联
过程,存在许多重要关键之处有所出入,我恳请当局公布完整且不间断的行调通联纪录录音
档,以及完整的事故访谈纪录,供社会大众检视事发过程、通联状况与访谈的原貌。
(四) 我还有家庭要顾,不仅深怕错过子女的成长,也害怕父母要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苦,
我不可能拿自己和旅客生命开玩笑,我实在没有任何需要超速而甘冒如此风险的动机。因此
,我完全无法接受人为超速的认定。
二、 自10月21日事发至今,对我来说,每一天都是痛苦与折磨,我知道,我的道歉无法挽
回什么,但请容许我再次对于罹难者、伤者、以及家属们,说一声对不起,我真的很抱歉。
这次意外,是所有当日6432乘客、家属以及我此生心中永远无法磨灭的伤痛,我道尽事实,
说明真相,承诺绝不会逃避,我恳求,本次事件的调查,千万不能以利益高于人命的考量出
发,更不能先射箭再画靶,我由衷地希望能还原真相,未来能给社会大众一个安全的乘车环
境。
三、 最后,真的很感谢罹难者家属、乘客、社会大众以及媒体朋友们给予我的关怀和鼓励
,谢谢大家,我会勇敢的走下去。
会后媒体提问,是否有高层下指令说要开到终点?尤的律师表回答,目前没有听到这个问题
,从调查报告中的通联记录可看出,所有人员的指示都是先继续行驶。沟通上的巧合可能造
成误会, 变成无法停车,以至于开到新马站那边的时候发生意外。
律师表示,调查报告与尤振仲印象最大的不同,就是ATP是否关闭。律师呼吁,公布当时录
音,还社会一个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