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费文化是从欧洲开始的, 而当时是为了奖励服务业卓越的表现才出现.
美国人开始有小费文化是有钱人从欧洲带回来的
当时就国外月亮比较圆的心态 + 证明自己受过国外文化洗礼 + 友善形象才被推广出去
(有没有觉得跟台湾很像)
而当时这种心态还发展出过度给小费的问题, 间接的也出现了不公平的争论
因为当时开始兴起一种 "给小费是高位阶人士施舍给低阶人士的举止"
也因此1909开始有州制定了反小费法条.
1960年左右因为小费文化变成一种广泛的社会行为, 美国国会制定了有小费的职业可以不用给予最低时薪的规范
久而久之就变成给小费 = 要给服务业者活下去的薪水, 所以变成一种顾客义务.
现在美国多州已经禁止服务业有小费的情况下可以低于基本时薪的问题
所以小费已经变成服务业赚红利的工具 (很多时候服务态度差你不给小费还会追问你)
小费一直都不是店家可以拿走的东西, 都是属于被给予小费的服务生
乱拿走是违反联邦法的行为.
台湾这种老板拿走小费的事情才是奇闻.
而美国小费现在有分告知必须给 / 未告知选择性给
告知必须给的(菜单或者业者店面会有标示)小费是算在税后
未告知选择性给的小费是算在税前
而收到小费的员工必须每日报备给雇主, 之后要报税时必须纳入所得里面报税.
所以我不知道你的那个论点是哪来的
要唬烂也把相关的背景查清楚, 别总是牵扯美元霸权.
就单纯一个乡巴佬展现自己喝过欧墨水->变成歧视竞争->立法平等化->否决立法平等化->服务业赚钱工具
的文化而已.
※ 引述《KILLE (啃)》之铭言:
: 我是觉得 没必要学美帝人这套
: 美帝是因为国家政策 希望国民多消费(以支撑其美元霸权) 才有小费文化
: 简单讲就是 牌价只是最低价 你爽可以给更多 :: 钱流动的快 政府才能印更多钞
: 政府这样推动百年 而变成今日文化
: 这套说是陋习一点都不过份 讲好是多少就多少 干甚还要另外加甚小费
: 薪水低? 自己去向老板讲 直接加在牌价上
: 14美帝元就14美帝元 外加个2.1美帝元是甚意思
: 叫老板加到17 钱怎分你家的事
: (确实这也开始有些店铺 小费不再是强制费用)
: 消费者省心 也没抠不抠的问题
: 台湾其实也不需要立这法 直接禁收餐点外费用就可以了
: 嫌赚太少? 直接加餐费不行?
: 这种外加费用 完全不适合东方国情
: 把话讲好不好 外加是甚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