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自由时报2018年12月27日
2.完整新闻标题:
公园凉亭内嘿咻不起诉 检方:有布帘遮蔽不构成公然猥亵
3.完整新闻内文:
〔记者周敏鸿/桃园报导〕桃园市廖姓男子与A女3月10日下午3点多,在新屋区一处公园
凉
亭旁发生性行为,被警方依妨害风化罪嫌送办,桃园地检署调查后,认为2人发生性行为
的
地点,是在凉亭搭设的布帘后方,并非全无遮蔽物体,缺乏构成公然猥亵的要件,已予他
们
不起诉处分。
45岁廖男供称,当天他与A女谈定性交易后,因凉亭有树林、竹林遮蔽,他们才选择到凉
亭
发生性行为,期间有一路人经过,他还要求对方离开,“没有要给大家看的意思”。
检方说,除了树林、竹林外,凉亭两侧还有民众搭设的布帘,难以认定廖男与A女有主观
上
要供人观览的意图,与公然猥亵的要件不符,罪嫌不足,已予他们不起诉处分。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654617
5.备注:
肥宅可以隔着裤子打手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