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任公职期间爆收媒体数百万 监院认定管中

楼主: soweina1 (XXX)   2018-12-26 23:42:15
※ 引述《floz (醉)》之铭言:
: 神经病
: 司法院院字第2508号解释略以,公务员在报纸杂志投稿或著作书籍出版收受报酬,或编辑
: 研究学术之杂志刊物,均非服务法第13条第1项所谓经营商业。
: 现在过了立法和行政两关,斩了三个部长。
: 接下来,监察考试司法三个也要上来轮著送头?
司法院的解释说他合法
但不见得对于监察院是合法的啊
更不见得对于公务员铨叙是合法的啊
法院对付不了管爷,监察院、考试院肯定能收拾他
作者: ams9 (大发利市)   2018-12-26 23:44:00
该用实质兼职力对付他
作者: dostey (Dos)   2018-12-26 23:44:00
==== 台湾人素质法治普遍低落!每月固定领6万业外的公务员====公务员于职务外的兼职打工兼差媒合作都需程序核可
作者: freeclouds (学习改变自己的心态)   2018-12-26 23:47:00
有东厂还怕没办法对付政敌吗
作者: deegs10221 (怨飘灵)   2018-12-26 23:49:00
二楼亲自示范什么叫法治教育低落有没有听过什么叫法律保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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