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三年半后 高中以下学生必修一种国家语言

楼主: pikakami (我买不起徕卡)   2018-12-26 21:38:52
※ 引述《beek (让我们的心得着满足~☆☆)》之铭言:
: 这届民进党立委很赞
: 一举通过很多语言法案
: 强迫别人小孩去学
: 这样就没空反民进党了
: 这届通过英文列第二官方语言
: 要修
: 母语要修
: 新住民语要修
: 现在再来修个第二外语
: 有本事就顺便立法:不及格者不准毕业吧
: https://bit.ly/2LzJMem
: 三年半后 高中以下学生必修一种国家语言
: 2018-12-26 04:11ép合报 记者陈宛茜╱即时报导
: 立法院昨三读通过“国家语言发展法”。图/本报资料照片
: 立法院昨三读通过“国家语言发展法”。依该法规定,三年半后,国民基本教育各阶段应
: 将国家语言列为部(教育部)定课程,国小、国中与高中学生,应依实际需求至少选习一种
: 国家语言。文化部表示,实际运作将由教育部国教署配合课纲规划,希望能在半年后,两
: 部会合作拟定施行细则。
: 国教署组长武晓霞指出,现行的教育政策,国小将母语教学列为必修,国中列为选修,高
: 中则无。该法通过后,预计于108课纲实施三年后,亦即111年8月将国家语言发展法融入
: 课纲。届时在12年国民教育各阶段,将国家语言列为部定课程,亦即国小、国中、高中皆
: 将国家语言列为必修。
: 在此期间,相关部会将持续深入研议,朝不增加学生学习压力之方向,研修制定适合各阶
: 段学生学习的修课方式及合理课程时数,并积极培育师资,编列相关教育经费。武晓霞指
: 出,因为国家语言种类繁多,许多可能都得倚赖教学支援人员;但语发法也规定,希望将
: 国家语言老师“专职化”。
: 该法亦明订国家需“保障”学龄前幼儿学习国家语言的机会。文化部指出,条文是“保障
: ”而非“强制规定”。基于多数国家语言仅于国民小学阶段开设必修课程,未能联贯学习
: ,导致成效不彰;沉浸式教学对复振弱势语言亦有良好效果,因此该法要求县市主管机关
: 应设母语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提供幼儿学习国家语言的机会,并采沉浸式教学。
: 文化部长郑丽君指出,立定此法的目标在于传承、维系多元语言文化的发展,都让每位国
: 人都能以使用自己的母语为荣。该法保障学生学习母语的选择权,但不会强迫学校必须对
: 学生教所有语言,也不会要求学生要学习所有语言。
: 各族群语言皆为“国家语言”。文化部指出,国家语言发展法并未以法律明列各族群之语
: 言名称,尊重各族群使用者惯常使用之命名权。语言名称将在未来订定施行细则时,经由
: 持续性调查研究,并广纳各方意见、凝聚共识后,细致定位各称谓指涉意涵。
: 该法明定“学校教育得使用国家语言”,文化部说明,采“得使用”而非“应使用”,主
: 要是针对若有学校办理沈浸式教学或多元教学时,可提供法源依据,并非强制规定所有学
: 校都要用各族群语言教学。相关教学计画亦须经由各校循现有教学内容制定机制,亦即经
: 由课程发展委员会讨论后,再由主管机关进行行政指导或备查。
我个人推荐一个皆大欢喜的方法
那就是移除国文课
并把标准汉语列为国家语言
成为学生可以选读的科目之一
选读科目就叫“国家语言:汉语”
同时在学测中废止此考科
大学的国文课修正名称为中文课,和阿拉伯语、俄语、德语一样为外语选修
如此一定考生开心(少一科),家长开心(少补习费),乡民开心(大家讨厌国文)
至于国文的地位就由英文来取代
反正2022年之前要赶上新加坡
台北市可以先试办看看
作者: realtw (realtw)   2017-03-06 00:33:00
我前面早就阐述得很清楚了
作者: gino0717 (gino0717)   2018-12-26 21:40:00
根本三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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