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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国昌控报导、照片不实 高院仍判中时赔50万并登报道歉
2018-12-26 15:46
〔记者杨国文/台北报导〕中国时报被控2015年报导当时竞选立委的时代力量党主席黄国
昌的岳父,在中国山东投资开工厂,黄认为报导不实,甚至用别人的工厂照片来张冠李戴
诬指他,怒告中时、王姓副总编辑共求偿5百万元。台北地院今年3月判中时及该副总编辑
应连带赔黄50万元,并在自由等3报登报道歉,中时不服上诉高等法院,高院今维持一审
判决,将上诉驳回,仍判中时、王姓副总编辑应连带赔黄50万元,及登报道歉,可上诉。
判决指出,中时在2015年12月27日的A4版报导“中天直击:岳父设汽车零件公司 黄国昌
谎言被戳破”、“养鸡种树?黄国昌谎言被戮破?”的新闻,指当时参加第九届立委选举
新北市第十二选区候选人的黄国昌岳父高熙治在山东龙口县,投资上亿元农业园区,还盖
了一间占地3千坪的工厂。
但黄国昌驳斥,指岳父高熙治未曾在龙口投资上亿元,所谓农业园区只是果园及农舍,并
无大型厂房等设施,而岳父虽曾在当地设立“熙隆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已于2010年间因
从未营运遭注销登记,且所刊登的照片为“龙口市水利建筑安全工程有限公司”的照片,
和他及家属无关,指中时报导企图造成读者误解,已侵害其名誉权,对中时和王副总编辑
廷带求偿500万元。
不过,中时否认损害黄国昌名誉,辩称当时撷取采用中天电视新闻相关报导画面等,主观
上无过失犯意。但台北地院认为中时若稍加查证应可辨识出来,难认已尽查证义务,判中
时和王副总编辑须连带赔偿黄50万元,并登报道歉。中时和王姓副总编辑均不服,上诉高
院。
高院审理认为,中时相关报导确有不实,从文字,或经过放大或加色处理,连同厂房照片
,占该版版面逾2分之1,容易让读者产生高熙治在山东龙口市投资的公司,确有如该照片
所显示规模的厂房设备,而有欺骗社会大众言行的错误联想,足以贬损黄国昌的社会评价
,也认定未尽合理查证义务,有损害赔偿责任,今维持一审判决,将上诉案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