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中影增减资背信案 前立委蔡正元无罪确定
前立委蔡正元被控12年前于中影增减资案里涉犯背信等罪嫌,高院今判无罪确定。资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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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立委蔡正元被控12年前担任中影董事长时,藉职权主导中影同时办理增减资、图利自己
无偿取得增资股票,并获取每股减资退回3元的利润,涉犯背信等罪嫌,一审认定本案是
中影董事会基于公司自治而决议办理,判蔡正元无罪,检方上诉后,今被高院驳回,蔡正
元无罪确定。
昨天刚满65岁的蔡正元,因当年经营中影期间的资金问题,衍生多起民刑事诉讼,本案他
被检方起诉涉于2006年担任中影董事长时,主导董事会决议将公司资本公积拨出7.6亿余
元办理同额增减资,发行普通新股与收回已发行的优先股各300万股,等于每股增减资各
13元,且让增资认股人以面额10元认购新股。
检方指控,蔡男涉借此不仅让自己与自己经营的阿波罗公司,以低于中影净值的价格认购
新股,且先增后减,拿到每股13元减资款,等于无偿取得增资新股,每股又净赚3元价差
,蔡还涉限定可认股员工资格,透过分享利益方式,拉拢特定对象。
一审审理认为,本件增减资是当时中影基于公司自治,由董事会决议办理,均有法律依据
,检方未能举证蔡男有何违背任务、为自己或为第三人牟取不法利益的举动,判蔡无罪。
检方上诉后,高院多次开庭准备程序,蔡正元老神在在,均否认当年办理的增减资过程涉
及任何不法,他还曾在庭外受访表示,中影案里“有人认为我挡了他们的财路,所以对我
一路追杀,结果现在呢,‘螳螂捕蝉、黄雀在后’,要追杀我的人,现在反而掉到茅坑里
面、爬不出来!”
至于这只“黄雀”,是否为日前认定中影为国民党附随组织的党产会,蔡正元对媒体笑说
:“你们可以做一个夸大的想像!我没有什么意见。”他表示自己一向尊重司法程序,即
使自知受到不公平待遇,“我要忍耐!我要尊重!”因为他认为“台湾的司法威信,在社
会上已经够低啦!我不希望它再低落下去!”(黄哲民/台北报导)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20181226/1489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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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政府的司法改革 基本上就是个笑话
羁押蔡正元 结果最后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