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floz (醉)》之铭言:
: 神经病
: 司法院院字第2508号解释略以,公务员在报纸杂志投稿或著作书籍出版收受报酬,或编
辑
: 研究学术之杂志刊物,均非服务法第13条第1项所谓经营商业。
: 现在过了立法和行政两关,斩了三个部长。
: 接下来,监察考试司法三个也要上来轮著送头?
终于有人贴惹 本来肥肥也正在找这篇
http://0rz.tw/ZIr8F
司法院早就解释过了 要为了管推翻函释?
更何况不受函释拘束的只有法院审判时 因为行政不能架空司法权
而你大监察院要推翻人家函释又是凭什么
公务员的兼职是靠函释列举 函释“没有说可以”就“不可以”
举例:某函释说兼差家教可以 但是函释说的情形是在“自家”
所以函释没有说你可以在“麦当劳 星巴克”你就只能在“自家”教学
函释说“可以”就是“合法”
: 国
: : 发会主委的文章。
: : 监院昨约询 管以不适宜出席请假
: : 监院昨约询管,管以“不适宜出席”为由请假。据了解,监院想厘清哪些内容是管所
撰
: 写
: : ,专栏涉及国发会政策,属于与其职务相关,虽未具名,但代表社方立场,加上有固
定
: 薪
: : 筹,兼职样态清楚,不排除提案弹劾。
: : 律师黄帝颖分析,公务员服务法第14条第一项明定公务员除法规外,不得兼任他项公
职
: 或
: : 业务,而依法令兼职者,不得兼薪及兼领公费;管若长期投稿并有固定收入,可实质
认
: 定
: : 兼职。
抱歉喔
函释没有说频率
怎么找一个律师自行认定 施加法律没有的限制
黑人问号???
: : 中正大学传播学系教授胡元辉质疑,政务官在媒体发表评论,是否影响原工作职责?
且
: 媒
: : 体监督政府,但政务官却在媒体发文,政媒不分,是否妥当?
: :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https://goo.gl/W4MV41
: : 5.备注:靠,民进党为了卡一个管中闵,到底要动员多少人力,还要闹多少笑话。
DPP真的很难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