欸干 这例子有意思
※ 引述《CassSunstein (Pm)》之铭言:
: 叶俊荣是学美国宪法的。
: 很多蓝营宪法学者也是留美的。
: 马布瑞抗议说,连参议院(校长遴选委员会)都同意任命了,
: 怎么可以在程序上扯后腿侵犯他的权益,所以提起诉讼。一直打到联邦最高法院。
: 马布瑞主张:任命状都已经盖上关防了、前任总统都任命我了
: (叶俊荣都勉予同意管中闵担任台大校长了),
: 继任的国务卿麦迪逊怎么可以不寄出任命状(聘书)。
: 联邦最高法院判马布瑞败诉。最后马布瑞就是当不上联邦法官。
: 这是发生在美国的例子。
这不就是程序错误的典型范例吗
管中闵本身的问题 在于台大遴选会在遴选时
未遵照法规回避利害关系人
这一点上被卡住 所以教育部迟迟不发聘书
我相信大部分的人都同意这部分
但是
选举出来的结果是管中闵获胜
那对于这个结论
支持的人认为 应该遵照选举结果
不支持的人认为 应该从头到尾都要遵守法律
现在叶俊荣口头勉予同意 但是却没有文书证明许可的状况下就辞职获准了
或许会有人说 口头同意又有影音记录 为什么不能用这份同意证明?
可惜文书签署迟了就是迟了 走程序就还是继续卡死管中闵
美国这判例还蛮有趣的 可惜这边是台湾
第一阶段:
教育部一开始的立场是 你台大遴选会重来一次 把程序补齐
可是台大遴选会成员发声明拒绝重来一次
所以第二阶段 教育部就跟着不发证书 无限期代理校长的我大EE教授获利
虽然后来教育部搞了一堆有的没的烂借口跟理由
最后还是抓着这个原因
然后叶俊荣又重复再搞了一次程序不正义的作法(虽然他在记者会骂很多次还是做了)
这聘书行政院还是会扣著不发啊XDDDDDDDD
到底搞这出是干嘛的我看不懂XDD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