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丁守中选举无效之诉开庭 律师:投票日应2

楼主: ttnakafzcm (燦's)   2018-12-24 14:42:30
※ 引述《CassSunstein (Pm)》之铭言:
: 不过“官司技巧”上,如果丁阵营找得出例如2000名在下午四点后投票的选民,愿意到法
: 院作证说他们本来要投给丁守中,但在下午四点过后,排队时看了手机直播的开票后,不
: 知怎的(这方面法官无权过问,总之选民的意思自由是绝对的)因此决定改投柯文哲,所
: 以2000票一来一往等于4000票的差距,超过柯文哲原本赢丁守中的差距,那么丁守中才会
: 胜诉,法院才会判此次台北市长选举无效,选委会必须撤销这次选举,再重新举办一次重
: 新择期投票,就像立委补选一样。
不对 这点不能成立
照选罢法规定
选罢法第53条
政党及任何人自选举公告发布及罢免案成立宣告之日起至投票日十日前所为有关候选人、
被罢免人或选举、罢免民意调查资料之发布,应载明负责调查单位及主持人、办理时间、
抽样方式、母体数、样本数及误差值、经费来源。
政党及任何人于投票日前十日起至投票时间截止前,不得以任何方式,发布有关候选人、
被罢免人或选举、罢免之民意调查资料,亦不得加以报导、散布、评论或引述。
但是 本次投票公告截止时间是1600
1600后媒体直播开票哪里违法 中选会要是开罚才会有问题
要选举无效得举证中选会有"违法"
现在是选罢法规定太过落后 没跟上时代 而非中选会有违法
而且律师讲排队使用手机也很奇怪 现行规定是进去投票所领票时才管制使用手机
你要阻止看直播 除非直接规定不管有没有进投票所都不准用手机
不然就是投票日直接全台断讯
然后边开边投这个我讲到烂了 我也觉得这个是不合理的
但是照现行选罢法规定此作法合乎程序要求
说这个程序有问题的请先举证这样做违反哪一条选罢法.....
: 这些律师团拿了丁守中的委任费,如果要为客户的权益,早点去找足额的证人,让客户胜
: 诉,比在法庭上嘴一堆没有法律意义的诸如选罢法如何烂让选委会可以延后投票、影响选
: 民投票意向、请法官正视此点、应判丁守中胜诉、判台北市长选举应予重办云云的没话找
: 话讲的辩词来得好。
作者: deann (古美门上身)   2018-12-24 14:44:00
当宣布1600后可以继续投票 丁没去法院声请假处分就注定输了
作者: angell543 (公民很忙)   2018-12-24 14:51:00
太难看了...丁还不死心吗?
作者: super10000 (超级无聊)   2018-12-24 15:17:00
这不制止只会以后每次都来,这已经不是违不违法的问题。没有法治观念更难看你们
作者: LanceLiu (八荒无尽)   2018-12-24 15:34:00
以后?这种事以前就有了 只是今年这次比较严重而已
作者: BlueKidds (布鲁奇德)   2018-12-24 15:36:00
制止什么?不爽让丁当选违反哪一个法?抱歉补推
作者: super10000 (超级无聊)   2018-12-24 15:54:00
我问你好了,请问投票时间是指公告的固定时间还是选民行使投票这个动作结束的实际时间?所以只要公告时间到了,边开边投是默认许可?你跟我说这不影响根本睁眼说瞎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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