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ouiswei1986 (CPdemon)》之铭言:
: 听到很多人喜欢嘴使用者付费,
: 那请问行人走在行人道要不要付费?
: 胖的体积大要不要加收钱?
: 还不要说推娃娃车、溜狗的更占用空间。
: 我认为机车是个人自由通行的最低标准,
: 当然你会说有大众运输,
: 但不是所有人都住在捷运或公共汽车站旁边。
: 以我自己为例,我骑车到公司约17km,
: 无论塞不塞大约30~35min可以到达。
: 换成公共汽车,我要先走15min到公共汽车站,
: 就当我用APP预估所以等车都不算,
: 然后公共汽车走高速不塞的话25min到转车点,
: 这边就没办法控制到达时间,就抓5min等车。
: 接着同样不塞车的话,30min到公司附近,
: 再走10min抵达公司。
: 一边半小时,一边一个半小时,都几?
: 你柯P能解决这个问题我也很乐意搭公共汽车,
: 但每天来回通勤时间就差两个小时,
: 运气不好这两个小时还要罚站。
: 不是骑机车的要不要选择大众工具,
: 我相信像我一样状况的不在少数,
: 那机车格收费是不是就是变相惩罚新北人?
我告诉你差别在哪
行人走在路上,跟车子跑在路上,都是一段时间内,任何人都可以使用。
但是车子停下去,一段时间内只有“你的车子”在使用那块公有地。
所以使用者付费,这个道理很难懂吗?
更别说巷子里一堆用私人物品占用公有地当停车位,还认为理所当然的人。
我是觉得啦台湾人普遍贪小便宜又没法治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