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时报
独家》变性父当众抠阴、逼子嗅下体 法官斥“法所不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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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蔡彰盛/新竹报导〕育有3名幼子的陈姓男子,透过变性手术成为女儿身后,“他
”也与妻子分居,身分从爸爸转变为“妈妈”,但后来性情大变,去年到幼儿园接孩子下
课时,竟在众多师生面前突然脱裤自摸下体,数日后还逼孩子嗅闻她的下体,甚至还以手
抠弄下体后涂抹孩子脸部,被告声称“要让孩子认定他已是女性角色”,新竹地院认为其
怪异行径乃“法所不容”,判刑3年10月。
判决书指出,35岁的陈男去年透过手术变成女性,改名为女性化的名字,手术后与妻子离
婚,独自扶养还不满8岁的3个孩子。
去年6月她到幼儿园接小孩下课时,突然在幼儿园教室门口脱下外裤、内裤,当着2名女老
师与小朋友的面,以手指抠弄下体,高喊“来看啊!”举动吓坏众人。老师上前制止时,
陈回说“有什么关系?我在家都这样!”
陈数天后又在住处房间内,要求孩子嗅闻她抠弄下体的手,还趁孩子睡觉时,以下体靠近
孩子脸部逼孩子闻,甚至动手碰触4岁儿子的生殖器;还以手抠弄下体后涂抹孩子脸部,
每当孩子受不了味道将头转过去,陈就会辱骂三字经。
“陈男”声称做这些事情,是因刚做完手术下体闷痒难耐才抓痒,且他要让孩子知道爸爸
的性别已经变更,希望孩子能认定他已是女性角色,希望孩子在外叫他“阿姨”,然而法
官认为,“陈男”以此“怪异、常人无从判断理解的方式,实在可议,分明是为了满足自
己性欲,自属猥亵行为”。
法官认为“陈男”在变性手术后任意纵容自己私欲,不顾他人感受,造成三幼子恶心反感
,身心严重受创,其行为乃“法所不容”,依成年人故意对儿童公然猥亵、强制猥亵幼儿
等罪判刑3年10月。
5.备注:
听说LGBT想领养小孩 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