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总统 联准会主席
Trump(USA) VS Powell(?)
史无前例首次最有机会一窥光明会共济会全球影响力之堂奥
在外星人现世或彗星撞地球之前 是否有机会目击见证?
Round 1
FIGHT !
川普甫开场就使出光彩夺目奥义华丽大绝招:You're Fired!
光明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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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济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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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普要想让鲍尔走路 将难到不行
2018-12-23 13:18 经济日报 记者任中原╱即时报导
https://uc.udn.com.tw/photo/2018/12/22/realtime/5697665.jpg
川普若当真要将鲍尔解职,则在法院确定解决法律相关问题之前,他势必将干冒Fed领导阶层陷入严重混乱的风险。路透
川普要想“开革”联准会(Fed)主席鲍尔,可不是件简单的事;他可能会掀起一场法律大战,而且他很可能会输掉。
“联邦准备法(Federal Reserve Act)”规定,总统只能“有理由地(for cause)”将Fed理事解任;鲍尔是理事,并兼任主席。但鲍尔可以依据美国宪法对政府各部门所授予的权力,及法院如何解释总统与Fed之间的权力划分,来捍卫自己的职权。
可能更重要的是Fed系由国会所建立,是基于立法的授权来执行本身的职责,即宪法所授予的“铸造货币”及“从而规范其价值”。
总统有权任命Fed主席,但国会拥有两项保护权力:人选须经参议院同意,且有固定任期。法院之前已经将国会这两项权力解释为:限制总统将他自己任命的Fed主席解职,以确保Fed拥有更大的独立性。
历任总统虽从未曾设法解任Fed理事,但有一些其他涉及总统能否将受保律保障的官员迳行解职的判例,能够保护鲍尔的职位。
最重要的,还是联邦准备法中的“有理由”一语。这项条文被法院普遍解释为总统必须证明Fed主席“无效率,怠忽职守及渎职”,而且当国会于2010年通过成立“消费者金融保护局”的法案时,已将上述语句纳入条文中。
Fed前任法务长艾瓦瑞兹指出,“显然总统不能解任理事会的理事,包括主席,除非‘有理由’。理由意指渎职,犯罪行为,或其他不良行为,而非政策歧异”。
川普仍有其他管道可以尝试。宾州大学Fed历史学家康提─布朗曾指出,川普可以设法拔掉鲍尔主席之位,而无须革掉他理事之职;因为联准会法中单独授权总统任命Fed主席及副主席,却未提到有关“开革”之事。
然而艾瓦瑞兹表示,在这种情况下,鲍尔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因为国会在40年前已将联准会法修改。之前法律只规定总统有权从理事中任命一人为主席,但在1977年时国会已经修法,在规定理事须经参院同意之外(理事任期最多可长达14年),还单独规定主席与副主席人选须经参院同意,任期4年。
他表示,法院可能将1977年修正案解释成总统没有权力片面解任Fed主席的权力,还心需“有理由”。
川普首席经顾问库德洛在11月1日的谈话中,显然也认同此点。他表示,“以我的认知,这将是件不可能的任务。Fed主席只可能在‘有理由’的情况下被解职,
因此川普若当真要将鲍尔解职,则在法院确定解决法律相关问题之前,他势必将干冒Fed领导阶层陷入严重混乱的风险。当然前提是鲍尔选择跟川普对干到底,而不愿选责自己走路以减缓可能发生的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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