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中配不停的闯关忽然想到近年来的中配权利运动
我自己说的权利运动就是指
中国配偶身分证取得年限由6年改为其他国籍配偶一样的4年
也就是6改4
2010年
民进党立委陈亭妃表示
马政府九十八年取消中国配偶来台定居人数限制后
陆配来台人数暴增四倍,陆配离婚人数也激增
她认为
“有为数不少陆配是有计画的取得台湾定居证、身分证后,马上就申请离婚”
自己成为台湾人后,“又可以把中国老公以陆配身分带来台湾!”
2013年1月,身份证6改4有3个修正版本,已经提交进立法院,由程序交内政委员会审查。
遭民进党立委以“国家安全”为由全力杯葛,最后法条闯关失败
2016年,上百位大陆配偶到立法院抗议,反歧视、要公平、身份证、六改四。
蓝委徐榛蔚则批评,若要陆配比照外配放弃国籍,“那就是两国论了?”。
蓝委黄昭顺也争论,“我就是不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存在”。
蓝委林丽婵则说,新住民不分陆配、外配,而身分证最重要的是归属感,
呼吁绿委支持6改4,至于财力证明、放弃国籍户籍,都可以再讨论。
你以为到此为止了吗?
2018年8月,候选人丁守中又再提6改4
民进党立委蔡易余讥讽对陆配待遇差刚好而已,中时气到连发4、5篇新闻报导
移民署官员指出,陆配适用的法条是《两岸人民关系条例》,
外配则是《国籍法》,陆配拿身分证叫做“定居”,
外配称“归化”,陆配须住满6年才可申请,外配则是4年。
现在回头过来看这个权利运动,是否是歧视性的政策?
阑尾中配合力拼命闯关这项法案有没有什么八卦?
如果2018年8月过关连带韩市长效应2020台湾会有多厉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