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联合报
2.完整新闻标题:
来台旅游违规带肉品 吕秋远:罚不到也不能拒再入境
3.完整新闻内文:
为防堵非洲猪瘟入侵,农委会火速修法提高违法携带肉品入境的罚则,26岁来台自由行的
大陆籍女子昨晚在桃园机场入境时,被查获携带3公斤猪脚,被依违反动物传染病防治条
例规定,裁罚20万元罚锾。律师吕秋远提醒,若不修改法令,短期来台旅游的外籍人士可
以拒缴,也无法拒绝对方再次来台,有再多的罚锾,他们可能还是有恃无恐。
吕秋远今在脸书发文指出,如果是台湾人、外籍配偶、在台湾工作的外籍人士,可以透过
强制执行的手段。但是,对于短期来台旅游的外籍人士来说,这20万元却不一定收得到。
道理很简单,没有人会在入境时带20万元现金,也不能强迫违法者刷卡,我们国家还允许
可以分期付款。
吕秋远指出,违法的时候,我们只会开立罚单,要求对方缴纳。而在一个月的诉愿期间内
,政府也不会催缴或强制执行,等到一个月后,政府才会开始要求对方缴纳,或是请行政
执行署强制执行。可是,如果是短期来台湾旅游,外籍人士几天后就离开台湾,应该如何
强制执行呢?
他说,如果有某位外籍人士在台湾触犯行政法规,必须要处以罚锾,这位外籍人士在旅游
以后,就“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政府对于这件事无能为力。只能透过外馆、
海基会催讨。
那么,可否对于这名旅客限制入境呢?他说,答案是,不行。因为目前欠缺不缴纳罚锾就
可以拒绝入境的具体规范,必须在相关法令上调整,移民署才有拒绝对方入境的依据。
吕秋远表示,在重罚之余,请督促我们的政府,在短期来台外籍人士积欠罚锾时,要修改
法令,至少可以拒绝对方再次来台,否则对于这些人而言,拒绝缴纳也是一种选择。这不
只是为了防疫,也是为了平等,呼吁尽速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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