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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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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灯泡”凶手判无期徒刑 最高法院提3大理由撤销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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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20 16:14 联合报 记者林孟洁╱即时报导
女童“小灯泡”前年陪妈妈出门,却遭王姓男子拿菜刀砍杀多刀,尸首分离,一审认为王患
有思觉失调症,依三国际公约无法处以死刑,判处无期徒刑;二审认定王犯下“情节最重大
之罪”可以处死,但行凶时辨识、控制能力降低,依法减刑后仍处无期徒刑,宣告刑后监护
5年,最高法院今天撤销原判决,发回更审。
最高法院今天以三大理由撤销原判决发回更审,其一,荣总、台大鉴定报告认为王男犯案时
辨识、控制能力没有显著降低,原审却认为有瑕疵不足采信,并自行认定王男因罹患思觉失
调症,犯案时辨识及控制能力降低,依法减轻其刑,最高法院认为,相关论述理由不备、理
由矛盾、未尽调查证据之职责。
其二,二审判处王男无期徒刑,“应于刑之执行完毕或赦免后,施以监护5年”,但无期徒
刑没有“执行完毕”的问题,且假释出狱不等同赦免,原审显然混淆“假释出监”和“执行
完毕”的情形,使得刑后监护无从执行。
最后,最高法院认为,士林地检署检察官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但二审判决却完全未针对
检察官上诉理由,叙明是否采信和理由,有违法令重大瑕疵,故撤销判决发回更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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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udn.com/news/amp/story/7321/3548239
备注:
无期徒刑被退,看起来有机会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