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三立新闻网
2.完整新闻标题:
50岁酒店“妹”怒呛“靠北三小”挨告 检方神翻译不起诉
3.完整新闻内文:
记者林盈君/台南报导
台南一名50多岁的洪姓酒店“小姐”,与店内40多岁的王女、黄女同在酒店工作,近日因
为生意不佳,加上又喝醉酒,洪女眼红蔡姓女同事的坐台费比较多,于是跟蔡女发生口角
,还差点打起来,王女、黄女见状,纷纷上前劝架,洪女趁机向黄女抱怨,认为她有客人
时也不介绍她去坐台,黄女便开玩笑表示,因为洪女的条件不好,不能因为客人少牵怒同
事,洪女一听随即暴怒,与王女、黄女互相拉扯,还怒呛“哭爸三小”,被2人提告公然
侮辱。不过检方认为“哭爸”代表不屑他人叫苦或抱怨,“三小”是台语的“什么”,整
句话的意思是“吵什么吵”并无污辱之意,因此对洪女不起诉。
据了解,该家酒店因坐台小姐的年龄层较高,年纪多超过40岁,洪女因忌妒同事蔡女坐台
费领的多,于是跟蔡女发生口角纠纷,王女、黄女则上前劝架。当时洪妇趁机向黄女抱怨
,黄女平时有客人时,也不会介绍她去坐台,黄女开玩笑回说,那是因为洪女的“条件不
好”,让洪女听闻后暴怒,与黄、王2人爆发拉扯冲突,并2次飙骂对方“哭爸三小”,引
起黄女、王女不满,向洪女提告公然侮辱。
不过检方认为,“哭爸”一词虽听起来不雅,但并没有公然侮辱的意思,检察官解释,洪
妇骂“哭爸”的意思,表示不屑他人的叫苦或抱怨,而“三小”是台语的“什么”,所以
说整句话从台语翻译过来,应该是有“吵什么吵”的意思,因此对洪女做出不起诉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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