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度C”告中企牛奶包装侵犯商标 法院驳回:只是杀菌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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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时报】2018-12-19 23:59
〔即时新闻/综合报导〕台湾知名连锁店“85度C”2016年控告上海老牌乳品企业,其底
下的“光明牛奶”外包装印有“85℃”,涉嫌侵害商标权。近日二审判决出炉,法院认为
光明牛奶的“85℃”仅代表一种杀菌温度,判台湾“85度C”败诉。
综合媒体报导,法院在一审判决中,认为台湾美食达人公司所注册的“85度C”商标,自
2003年创立至今已被长期宣传和使用,据有较高知名度,因此判定光明在相关产品上标注
“85℃”属于侵权,但光明乳业不服继续提起上诉。
光明乳业在二审判决中反驳,光明牛奶包装盒上所标注“85℃”字样,是属于一种描述性
的使用,表示商品在加工时使用了“巴氏杀菌技术”,获得法官采信,认为两者商标“存
在明显区明”,判台湾“85度C”败诉,驳回美食达人公司的一审全部诉讼请求,包含光
明公司需赔偿其经济损失500万元人民币(约2231万新台币)及合理开支5.95万元人民币
(约新台币26万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