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堆人根本搞错方向
下面目前有几种声音
1. 超跑自己就是该自己吃,不管保险公司追偿还是车主求偿都要有上限
这就是标准限制财产权阿,只有中国和北韩才会搞这种政策
太平洋没加盖,你要享受这种东西随时可以过去
2. 超跑该强制保全险,保险公司设定追偿上限
这实务上可行,问题是你的上限是多少?
一百万? 两百万? 问题是一堆好爸爸休旅车七人座都一百五两百
你只针对超跑? 没有这种事情,法律不能这样搞的
你要怎么定义超跑? 对20年捷安特而言神鸭也是超跑啊
对豪迈车手来说20倍车价的Camry也是超跑啊
我要载坐轮椅的长辈出门所以买台Sienna或Alphard都破两百三百你要说他是超跑?
所以Alphard被撞到全损也不能全赔吗?
那你定个五百万好了 今天五百万也是赔不出来啦
3. 政府辅导穷人怎么做风险规划,提高风险承受上限
这才是正确的方向吧,限制财产权这种事情怎么会有人支持
一年一两千块 风险承受变成一千万 这才是正确的方向不是吗?
你说两千块一年出不出来? 那就不要开车阿
22k说要买新车你会靠杯他打肿脸充胖子一定养不起
一年多个两千块养不起你还会叫他买车?
营业用就把成本转嫁阿,强制纳保就是大家都要 所以成本提高没问题
笑死,没有配套的限制财产权还有一堆人支持不知道是书唸到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