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路上遇到超跑及破烂旧车.
在确认自己驾驶/行走没问题的情况下, 我会优先闪破旧车.
因为若被超跑撞到, 对方有钱赔偿的机率较高.
被破旧车撞到, 对方可能赔不起.
我觉得穷人在路上给我的压力还比较大.
自己周遭见到的例子, 被撞了,确认肇责在对方身上.
法院也判赔了.
但是对方没钱赔阿, 分期付款又不按时付钱.
拖拖拉拉.
为了避免一些穷人出包无法负担,
多少没出过肇责的驾驶, 也跟着需缴强制险.
若真要规定,
应该优先限制这种穷人, 无法承担自己出包风险的穷人上路才对啊.
不少人买车背贷款, 每个月存不到几万元的.
被这种的撞到真是荽到爆炸.
不要说超跑了, 行人也会被撞阿.
行人的数量再怎么样也比超跑多.
要考虑这种风险问题, 应该以多数人来优先处里吧.
碰到车祸被撞很倒楣,
若对方是穷人就真的倒楣透了.
真心不骗.
希望政府能禁止穷人驾驶上路.
企业行号雇用穷人驾驶, 强制需追加投保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