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概念完全就有问题
那机车vs.汽车要不要修个法?
劲战一片壳换掉也才几千 神A一片叶子板换掉要10倍价格以上耶
骑劲战很多穷苦人啊,学生打工老板违反劳基法还不到100,还要背学贷呢
神A几万块的叶子板一般就算30k普通上班族也顶多两个月薪水
我觉得法律该修改的就是把强制险保费和保额都往上拉
事实上强制险根本就是穷人福音好吗,这根本也算社福的一种了
用超大的基数缴非常少的保费就可以获得非常大的保额
修法不应该修什么上限之类的,事实上天价上民事法庭的时候马上被法官大刀砍
(昨天有一个版友还跟我说修复后韩可以请求交易性价值减损...请他找判例就不见了)
修法应该是要朝着把有钱人一起拖下水去弥补穷人保费不足的部分
老实说有钱人不一定要保强制险第三人责任险阿 可是他也下来当基数
至于你说加个一两千块的强制险就活不下去的?
那可能不太适合骑车开车
※ 引述《s9523752 (↓纭点●◎○想飞↑)》之铭言:
: 要找跟这个案例一样的 其实很难
: 台湾的车祸发生 完全是单方面肇责的比例上真的少之又少
: 我是不知道有没有相关案例啦
: 但当 一般车与超跑 发生车祸
: 就算一般车只需负担一成肇责 超跑必需负担九成肇责
: 两边赔下来 一样是一般驾驶吃亏
: 买得起超跑的人 就算直接赔你一台几十万的同款新车
: 也根本九牛一毛
: 但一般驾驶别说赔车了 光是那一成的维修费 搞不好都够买两台自己的车了
: 这样的不对等 跟你是不是小心开车 安全驾驶无关
: 就算是今天超跑转弯时 你直行车不小心被A到 赔掉整个人生、家庭的
: 依然是一般车的驾驶
: 今天没发生 不代表以后不会发生
: 机率问题而已
: 所以设定上限赔偿金额是必需要做的
: 但是一定要有除外条款
: 不能无限上纲 一律适用上限赔偿金额
: 例如酒驾、毒驾、疲劳驾驶...等等
: 所以 这个事件说实在的 我个人也不认为适用这种上限赔偿金额
: 但这并不能代表该法不应该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