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zzahoward (Cheshire Cat)》之铭言:
: ※ 引述《Townshend (the WHO)》之铭言:
: : 我很早之前就发文关注这个议题
: : 终于有受到重视了很欣慰
: : 我建议法律应该规定买豪车前
: : 车主要买高额防撞险
: : 也就是出车祸由保险公司买单
: : 保险公司只能向撞豪车的人收取合理的赔偿(比如不会赔的比不小心撞到全新camry还多
: : )
: : 不够的就由保险公司吸收
: : 这方式大家赞同吗?
我因为近几年来
台北市的超跑越来越多
所以我保险都保额度最高的
一年多个1212元的保费而已
第三人责任保险
我保每一个人伤害最高赔500万元
每一意外事故之伤害最高赔5000万元
每一意外事故之财损最高赔100万元
虽然目前还没有发生什么事故动用到保险
但出门安心啊
一年1212,不贵吧